軍公教人員仍暫時不得因公私行為赴大陸地區

  • 2003-06-30
  (中央社)「行政院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防治及紓困委員會」境外管制組今天指出,軍公教人員仍暫時停止因公前往大陸地區,各機關如確實因業務需要必須前往大陸地區,需報行政院同意;赴大陸探親、探病如非屬必要,仍原則暫緩許可。   關於兩岸間走私偷渡行為犯,也將維持居家隔離措施。境外管制組強調,為避免產生防疫的缺口,海巡署等相關單位會依據「淨疫專案」持續強化進行,對大陸偷渡犯及經查獲有與大陸漁船員從事海上交易、走私、偷渡等的漁船員,均續行「入境者強制隔離措施」,以防止疫情入侵。  此外,自大陸地區入境已受管制者,七月四日起自動解除。自本調整方案實施日起,對於大陸地區返(來)台接受「B級居家隔離措施」及企業主具結「行為準則」對象,即日起解除管制,毋須向衛生單位申請解除。  境外組呼籲國人配合衛生單位追蹤管理,並注意SARS反覆性及隱藏性的病毒特性。境外管制組表示,這次調整方案實施,除機場須配合增加必要設施及人力外,後續的追蹤管理仍須各地方政府及全國民眾的充分支持配合。  境外組說,未來政府將持續密切注意疫情的可能發展,隨時檢討調整入境防疫的機制,務使全國民眾能夠徹底免除受威脅的恐懼,儘速恢復正常的生活與作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