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關於大陸配偶停留期限屆滿必須出境者,因防疫需求及人道考量,並經相關單位檢討評估,為有效紓緩交通負荷,避免暑期出國人數增加而形成人員流動的高峰,以及便於大陸配偶有充裕的時間安排行程,將繼續展延大陸配偶在台停留期間至七月三十一日止,並以八月作為緩衝期。 「行政院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防治及紓困委員會」境外管制組說,大陸配偶證照屆期出境,緩衝期至八月底,有關大陸配偶停留期限屆滿必須出境者,因防疫需求及人道考量,境外管制組日前公告在台停留期間可自動展延至六月三十日止,現經相關單位檢討評估,將繼續展延大陸配偶在台停留期間至七月三十一日止,並以八月作為緩衝期。 大陸地區人民(除大陸配偶及婚生子女外)來台,仍採專案許可之調控機制,而在解除兩岸交流管制上,亦採循序漸進方式,對於大陸地區人民來台從事社會交流部分,大陸配偶及婚生子女來台原則許可,大陸地區人民除來台奔喪,以及必要與急迫性需求專案許可來台探親、探病外,維持暫停受理及發證。 境外組指出,在商務活動部分方面,大陸地區人民可依現行商務活動辦法申請來台從事商務活動;至於專業交流部分,如因「技術指導」、「驗貨」或「採購」事由,或依個案之必要性、急迫性,維持現行專案許可方式辦理。 此外,根據境外管制組新公布的入境調整方案,自香港、澳門或大陸地區返(來)台之國人、外籍及港澳人士,入境前應填寫「SARS防制調查表」,並經測量體溫正常後入境;入境後採行「自我健康管理」,由疾病管制局人員發給「自我健康管理須知」,入境者應依該須知每日填寫體溫及紀錄行程,並由衛生單位不定期抽查。 這項作法主要考量SARS並未根絕,威脅仍在,且大陸疫情資訊仍不夠透明,無法排除可能的傳播風險,港澳地區與大陸往來密切,因此現階段對自該等地區入境者仍有必要採取適度的防疫措施;「自我健康管理」可以說已是最小且必要的防疫措施,希望社會各界能夠充分地支持配合。 另一方面,境外組呼籲,國人往返兩岸仍應共體時艱,配合境管節流,由於入境居家隔離措施的解除,預料往返兩岸四地的人員將大幅增加,考量防疫的需要及採取新調整的防疫措施可能增加的行政負荷,境外管制組希望國人對於非急迫往返大陸地區仍能予暫緩,如赴大陸觀光旅遊等,藉由持續人員之境管節流,以適度減輕國內防檢疫之壓力。
大陸配偶證照屆期出境緩衝期可至八月底
- 2003-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