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立法院通過「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行政院經建會副主委何美玥表示,預定今年第三季起可以受理民間業者申請開發自由貿易港區。有了自由貿易港區未來貨物通關更便捷,大陸生產的初成品,可在台灣進行第二次加工,提高附加價值,兩岸也將建立起全球貨物供應鏈。 何美玥說,未來採逐案審查,不會有地區設限,只要符合條例的規定,而且有投資經濟效益。先前交通部已和遠翔公司簽下桃園航空貨運園區興建營運合約,現在有了自由貿易港區條例立法保障,外商資金也可以立刻匯入。 此外,高雄市府也爭取設立自由貿易港區,以南星計畫填海造陸區為預定地,已填土約 200多公頃,初期造陸約420多公頃。 高雄市府為自由貿易港區更完整,正爭取設置南部國際機場,讓海、空雙港相輔相乘的效益。 對於經濟部加工出口區也爭取納入自由貿易港區。何美玥說,加工出口區和機場倉儲物流園區,未來都可以和海關電腦連線,形成自由貿易港區,通關更便捷,如此一來,更能吸引跨國企業進駐,在台設立營運總部,運籌帷幄,有助兩岸產業形成一個完整供應鏈。
何美玥:第三季受理申請開發自由貿易港區
- 2003-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