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怡.臺北訊 九十二學年大學聯合分發委員會表示,符合繳卡資格的考生,今日起至三十日辦理繳交登記分發作業費一百七十元,並確認單據上有蓋收費戳記,才可到各繳卡地點繳卡。繳卡日期於二十七日至三十日,考生可上聯分會網站www.uac.edu.tw查詢繳卡地點,時間為上午八時三十分至十一時三十分、下午一時三十分至四時三十分。 聯分會表示,繳費前需先填寫「登記繳費通知單」,該繳費單除可從簡章中取得外,也可上聯分會網站上列印填寫。 聯分會指出,考生繳卡時,一律採現場登記,並以親自辦理為原則,如因故如重大傷病而無法辦理登記者,可委託其家長或監護人或配偶持其身分證正本、委託書及受委託人身分證正本,代為辦理登記。同時繳卡時還要查驗九十二年學科能力測驗的准考證、成績通知單、九十二年指考的准考證、成績通知單(四擇一)。 聯分會強調,若到華南銀行的繳交費用者,繳費單上要確認銀行的收費章戳。若跨行匯款時,則要把匯款回條聯正本黏貼「登記繳費單」第一聯(登記聯)右下角「收款行蓋章欄」,並在登記當天連同分發志願卡一起繳交各登記地區。考生要自行保留匯款回條的影本備查。 若在自動櫃員機轉帳繳費,則要把明細表的正本黏貼於登記繳費單第一聯(登記聯)右下角「收款行蓋章欄」,並在登記當天連同分發志願卡一起繳交各登記地區。明細表要影本備查。 至於金門、澎湖考生則可在繳卡日期二十七日至三十日間,至登記地區現場繳費。而低收入戶資格考生也不需事先繳費,只要於登記及繳卡期限內,填妥「登記繳費單」,持各縣市政府社政單位所開具之低收入戶證明文件(非清寒證明)影本及身分證影本,至現場繳交登記費八十五元,即可辦理完成繳費手續。 提醒考生,在選填校系時,考生共可劃計八十個志願,但切勿跳填或空白,因為有些校系在分發時會參採志願序,且志願卡不能汙損、弄濕,否則電腦無法判讀,造成「技術性因素落榜」。
大學登記分發繳卡日程排定
- 2003-0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