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河名/台北報導】公務人員「國民旅遊卡」引發爭議,監察院昨天特別舉行專案聯席會議,邀請相關官員說明。多數監委雖肯定「國民旅遊卡」的立意,但認為政策執行有缺失;擔任主席的監委李友吉甚至建議檢討廢止國民旅遊卡,如果不能廢止,也應放寬使用限制,以免使用國民旅遊卡的公務人員被當作「肥羊」,遭不肖商人亂敲竹槓。 監委林時機表示,政府每年都編列一定經費,支應公務員休假補助,實施已久,這項補助費到底是不是「公務員的既得權利」?如果政府任意限縮或取消公務員請領休假補助費,公務員對政府有無「給付請求權」?到場說明的人事行政局長李逸洋說,公務員休假補助的「法源」是公務人員請假規則,該規則第十條規定公務員「休假並得酌予發給休假補助」,但不表示休假補助是公務員薪資的一部分;換言之,上限為新台幣一萬六千元的休假補助,僅是公務人員的「額外補助」。不過,李友吉認為,現行公務員休假補助的規定,除了公務人員請假規則是由公務員服務法的「授權命令」,另一依據「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則超出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的請領金額最高標準,等於是「行政命令的行政命令」,已經有違大法官第五二四號解釋的意旨,適法性大有疑問。李逸洋不滿公務員休假補助被指適法性有問題,一再提出解釋,直到散會後,還與李友吉爭論不休。李友吉要求人事行政局、經建會及觀光局等官員,在兩周內提出書面資料,將進一步釐清國民旅遊卡執行不當的責任歸屬;如有疑義,不排除進行專案調查。昨天會中也出現經建會專任委員李高朝「不請自來」的插曲。李高朝解釋,當初行政院提出「國內旅遊發展方案」後,便要求經建會在政府不花錢的情況下,增加財政收入;經建會研究後,才提出國民旅遊卡的財政政策。針對外界批評國民旅遊卡,李高朝略嫌激動地表示,前階段的政策都是由他協調,他願負起一切責任,「如果要糾正,就糾正我好了。」說完之後,就以另有要事先行離去。但在場監委認為李高朝「太衝動」,因為問題在執行,沒有人責怪他。此外,監委古登美、馬以工質疑,國民旅遊卡獨厚五家信用卡發卡銀行,造成重複請卡及不能使用其他銀行信用卡等問題。監委李伸一表示,有人向他反映,許多商家把公務員當作肥羊,公務員使用國民旅遊卡消費,售價竟比市價還高,把公務員當冤大頭。
國民旅遊卡 有監委建議廢掉
- 2003-0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