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中華民國商業總會執行秘書陳正毅表示,立法院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修正方向,包括同意航空器、船舶在主管機關同意下可航行兩岸的作法,既方便商務的推展也符合業界的希望。 陳正毅指出,俱「中資」色彩的港龍航空、澳門航空能夠來台,也讓台灣的航空器飛航中國大陸是一種良性的發展;先不講兩岸誰佔誰的便宜,花錢消費的還是以台商為主,因此,也希望中國大陸當局能在這方面有更大的開放空間,將有助彼此經貿發展、文化交流。 他說,開放大陸公司在核准後來台設置分公司、辦事處,是方便兩岸商務進行的務實做法,畢竟兩岸「臍帶關係」密切,以現狀而言,大陸加上香港是台灣出口第一位,海外投資最多、進口成長也最快,每年觀光的人數又多;大陸公司來台設點對於採購、延纜商務人才都有幫助。 同意台商在一定額度內投資大陸可採行向經濟部「申報」,而不必「申請」的做法,陳正毅認為,將可讓許多台商「化暗為明」,由於中小企業投資對岸的金額不大,可以「申報」的方式為之;例如有人在大陸投資開餐館,一開始只投入一點資金,但後來逐步增資也算是台商,就可循此「申報」途逕來向經濟部申報。 陳正毅強調,歷史向前走動,時代在變、潮流在變,法律與時俱進是理所當然,對於主管機關與立法院修正符合人民需求,以及國家利益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值得肯定。
商總:兩岸政策開放符合業界期盼
- 2003-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