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國內偷渡犯收容問題嚴重,警政署指出,如何落實遣返定期化及增加台灣方面遣返主控權,包括另訂遣返新約,或修正「金門協議」,徹底解決台灣方面收容問題,是未來台灣與大陸在恢復對談時努力的重點。 根據警政署調查,大陸偷渡犯的遣返作業,常取決於兩岸政治互動關係。例如九十一年大陸方面因政治因素(例「一邊一國」論調),有大約半年時間未執行遣返作業。除累積等待遣返人數外,另依統計自今年以來,每月查獲偷渡犯人數都在二百人以上,但大陸方面遣返人數每月只在一百五十人左右,遣返人數趕不及查獲收容人數,致偷渡犯收容待遣人數急遽增加。 再者,大陸偷渡犯的收容人數,以往以男性居多,但自去年起女性人數明顯多於男性,也因為女性偷渡犯急遽增加,致使原規劃女性收容空間不足,需由各警察機關及海巡單位臨時收容所暫予收容。 對於當前兩岸偷渡犯問題,警政署指出、遣返作業依「金門協議」辦理,但常受限於兩岸情勢變化,依目前作業方式,台灣方面只能靜候大陸方面遣返消息,而沒有實際遣返主控權。另外目前偷渡犯遣返方式都是海上船舶運輸,運輸過程緩慢且常受制於海象氣候,可否搭配航空運輸等都還需要透過兩岸協商共同解決。 警政署已透過內政部建請政府有關單位透過各種管道,與大陸方面重啟協商大門,就如何落實遣返定期化及增加台灣方面遣返主控權等議題,另訂遣返新約或修正金門協議,以徹底解決台灣方面收容問題,都是未來台灣與大陸恢復對談時努力的重點。
偷渡犯遣返問題警政署認為透過兩岸協商
- 2003-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