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署:兩岸協商落實偷渡遣返

  • 2003-11-23
中央社 國內偷渡犯收容問題嚴重,警政署指出,如何落實遣返定期化及增加臺灣方面遣返主控權,包括另訂遣返新約,或修正「金門協議」,徹底解決臺灣方面收容問題,是未來臺灣與大陸在恢復對談時努力的重點。  根據警政署調查,大陸偷渡犯的遣返作業,常取決於兩岸政治互動關係,遣返人數趕不及查獲收容人數,致偷渡犯收容待遣人數急遽增加。 對於當前兩岸偷渡犯問題,警政署指出、遣返作業依「金門協議」辦理,但常受限於兩岸情勢變化,依目前作業方式,臺灣方面只能靜候大陸方面遣返消息,而沒有實際遣返主控權。另外目前偷渡犯遣返方式都是海上船舶運輸,運輸過程緩慢且常受制於海象氣候,可否搭配航空運輸等都還需要透過兩岸協商共同解決。 (中央社.臺北訊)針對女性大陸偷渡犯收容空間不足問題,警政署表示,計畫三階段改善,可增加女性收容量一千六百人。其中第一、二階段合計收容量一千一百人,另配合年底前再執行遣返作業兩個梯次三百人,屆時可將各警察機關及海巡單位收容的女性偷渡犯全部移置收容。 根據警政署表示,目前新竹處理中心女性收容量已額滿,宜蘭及馬祖處理中心尚有收容空間;不過因為戒護警力不足(尤其是女警),致使宜蘭第二收容所(收容量二百八十人)、馬祖第二收容所(收容量一百九十二人)都無法開設收容。為因應現況收容需要,有關男女收容空間及戒護替代人力,均需作彈性調整及規劃。 警政署近期計畫三階段開設,整及增建收容房舍這項方案中,第一階段新竹處理中心已開始收容,另宜蘭處理中心也在本月十八日配合替代人力進駐後,已開始執行收容作業,合計收容量達九百人;第二階段宜蘭處理中心增收兩百人,這部分配合動支行政院第二預備金,預定在今年底前完工後開始收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