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記者陳榮昌/縣府報導
為會勘、接管金防部釋出的二百四十一處營區,金門縣政府昨日下午特別召開會勘前協調會議,由副縣長楊忠全主持。會中決議,為利後續接管時程及作業,先針對超過一公頃以上的二十七處營區作初步會勘,再召開相關會議做後續決定。
據瞭解,軍方將釋出的二百四十一處營區中,面積超過一公頃者計四十一處,其中十四處營區鄉鎮公所及金管處已表示有規劃使用計畫,縣府遂決定安排會勘其餘二十七處營區,以做為推動後續接管工作的參考。而在申請撥用作業中,各鄉鎮公所反應較為熱烈,已提出申請的計七十七處營區。
是項協調會於昨日下午二時假縣府第一會議室召開,參議許寬、財政局長林德恭、交通旅遊局長林振查、文化局長李錫隆、警察局副局長楊肅凱、金防部、環保局、建設局、各鄉鎮公所均派員參加。
金門縣府表示,自九十三年以來,因應地區特殊環境需要,配合國軍精實方案暨金防部據點減縮計畫,縣府成立空置營區接管小組,就閒置不用或事實已空置使用之營房碉堡加以接管利用,並訂頒「本府接管金防部空置營區碉堡實施計畫」。
承辦的財政局表示,辦理接管以來面臨若干問題:接管空置營區原意在於對既有營區資源活化再利用,以碧山四營區為例,該營區具有完整建物,經多次會勘、召開會議決議予以保留,均無單位提具使用計畫,致形成現況接管但又無法辦理撥用的窘境;辦理撥用期間使用分區不符合,變更時程又非一蹴可幾,在接管後尚未完成撥用期間,廢棄營區多面臨環境衛生及安全維護問題;營區地上建物大多無辦理產權登記,移交時大多以清冊移交方式移轉所有權,易滋生日後管理上的問題;管理機關非為國有財產局之國有地,辦理撥用軍方多要求徵詢原管理機關同意時須檢具撥用不動產計畫書,似與國產法規定相抵觸;為利用既有營區資源,以靈活方式提供相關民間團體使用,又與國產法撥用規定以供各級政府使用不符;為完整利用營區資源,接管時皆以營區內土地、地上建物全部接管,解決營區內私地問題曠日費時;有關使用分區不符事宜,建設局建議依規定使用項目辦理撥用或循都市計畫變更程序完成變更後再辦理撥用等相關事宜,以資周延,或以縣府先行接管,用途註明供參觀之軍事遺址,使用分區證明註明不影響都市計畫證明,即可撥用。後續循都市計劃程序訂定軍事遺址專區,只要有再利用計劃即可運作(由縣府核定即可)。
財政局也綜合各方意見,於會中提出若干討論事項,包括:有關使用分區不符事宜,變更時程緩不濟急,如另以訂定軍事遺址專區方式辦理,又難達到活化再利用的目標,建請都市計畫主管機關提出簡便之作業流程,以應各撥用機關之運用;金防部要求在接管時應併案表示接管營區使用用途,在尚未有單位提出需求又決議保留之營區,建議使用方向如下:(1)沿海之空置營區由交通旅遊局規劃使用、(2)內陸之空置營區由文化局納入碉堡藝術展規劃範圍內、(3)其餘由當地鄉鎮公所統籌規劃;依據國有財產法第二十八條管理機關對於公用財產不得為任何處分或擅為收益,在未完成撥用程序前,不得先行使用,未來營區以有確定使用計畫接管為原則;各單位對接管營區碉堡實施計畫權責劃分原則;金防部要求於94年年底完成撥用,由於數量眾多,規劃使用方向上似乎太過倉促,接管時程上是否有緩衝時間;241處營區中面積超過一公頃者計41處,其中14處營區鄉鎮公所及金管處業已表示有規劃使用計畫,建議安排會勘其餘27處營區。
金門副縣長楊忠全表示,站在永續經營的立場,土地面積一公頃以上的二十七處營區,先由許參議領隊,進行會勘。內部管理、後續撥用問題日後再釐定。
財政局長林德恭指出,金防部願將營區釋出的決定,值得肯定,縣府將接受金防部意見,成立對外單一窗口,以利彼此協調。不過,國防部決定於今年底將二百四十一處釋出營區完成交接事宜,實務面有困難。而為顧及民眾的權利,如果土地涉及民有,應先進行處理,聽取並尊重土地所有人的意見。
金防部代表表示,釋出的營區必須由縣府及各單位提出撥用需求,才能進行交接,原則上,先提出的優先撥用。目前五鄉鎮共提出七十七處需求。
文化局長李錫隆說,活化再利用的構想很好,但他認為,應先會勘,並先由公產單位接管,再由有需要的單位申請撥用。交通旅遊局長林振查則希望事先提供相關營區的地點資訊。
接管軍方空置營區金門縣府有意活化再利用
- 2005-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