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日報 中央社.臺北訊】 中共建設部等九部門昨天再公布十五抑制房地產過熱措施,其中包括為了抑制房價過快上漲,從六月一日起,進一步抑制投機和投資性購房需求,對購買住房不足五年轉手交易的,銷售時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額徵收營業稅,此外,個人住房按揭貸款首付款比例也不得低於三成。
中共建設部、發展改革委、監察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人民銀行、稅務總局、統計局、銀監會今天再度聯手調控房地產市場,公布十五項措施抑制過熱的房地產:
一,制定和實施住房建設規劃。要重點發展滿足當地居民自住需求的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
二,明確新建住房結構比例。今後五年要重點發展普通商品住房。
三,調整住房轉讓環節營業稅。為進一步抑制投機和投資性購房需求,從六月一日起對購買住房不足五年轉手交易的,銷售時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額徵收營業稅。
四,嚴格房地產開發信貸條件。為抑制房地產開發企業利用銀行貸款囤積土地和房源,對項目資本金比例達不到百分之三十五等貸款條件的房地產企業,商業銀行不得發放貸款。
五,有區別地適度調整住房消費信貸政策。為抑制房價過快上漲,從下月一日起個人住房按揭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三成。
六,保證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土地供應。各級城市人民政府要編製年度用地計畫,科學確定房地產開發土地供應規模。
七,加大對閑置土地的處置力度。土地、規劃等有關部門要加強對房地產開發用地的監管。
八,嚴格控制被動性住房需求。各地要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控制城鎮房屋拆遷規模嚴格拆遷管理的通知」的要求,加強拆遷計劃管理,合理控制城市房屋拆遷規模和進度,減緩被動性住房需求的過快增長。
九,加強房地產開發建設全過程監管。對已經規劃許可仍未開工的項目,要重新進行規劃審查。
十,切實整治房地產交易環節違法違規行為。房地產、工商行政主管部門要依法查處合同欺詐等違法違規交易行為,對不符合條件擅自預售商品房的,責令停止並依法予以處罰;對捂盤惜售、囤積房源,惡意炒作、哄抬房價的房地產企業,要加大整治查處力度,情節惡劣、性質嚴重的,依法依規給予經濟處罰,直至弔銷營業執照,並追究有關負責人的責任。
十一,加快城鎮廉租住房制度建設。廉租住房是解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主要渠道,要穩步擴大廉租住房制度覆蓋面。尚未建立廉租住房制度的城市,必須在今年年底前建立,併合理確定和公佈今明兩年廉租住房建設規模。
十二,規範發展經濟適用住房。各地要繼續抓好經濟適用住房建設,進一步完善經濟適用住房制度,解決建設和銷售中存在的問題,真正解決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要。
十三,積極發展住房二級市場和房屋租賃市場。引導居民通過換購、租賃等方式,合理改善居住條件,多渠道增加中低價位、中小套型住房供應。
十四,建立健全房地產市場信息系統和信息發佈制度。城市人民政府要抓緊開展住房狀況調查,全面掌握當地住房總量、結構、居住條件、消費特徵等信息,建立健全房地產市場信息系統和信息發佈制度,增強房地產市場信息透明度。
十五,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要加強對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的宣傳,客觀、公正報道房地產市場情況,引導廣大群眾樹立正確的住房消費觀念。對提供虛假信息、惡意炒作、誤導消費預期的行為,要嚴肅處理。
大陸抑制房價15政策
- 2006-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