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曹重偉/南竿報導】為了解縣府組織修編案及各單位未來運作規劃,連江縣議會昨天召開第3場次的「連江縣政府組織自治條例修正座談會」,邀請到秘書長劉羽茵及二級單位現職主管列席說明;議員高度關切修編案中將遭整併的二級單位基層員工出路,指出許多單位員工近日情緒很浮動,促請人事室務必利用時間詳加說明,讓基層員工能知道權益保障相關事項。
縣府此次定期會已將組織修編草案送議會審議;為表慎重,議會特別召開4場次的連江縣政府組織自治條例修正座談會,徵詢縣府主管及各界意見,以做為審議時的參考,昨天下午第3場次邀請草案中將整併的4個二級單位的現職主管參加,由副議長曹以標主持,多位議員均到場關心。
會中先由人事室進行組織修編草案簡報,說明作業過程及執行情形,指出縣府組織架構第三層為二級機關(構)或公司,分別是四鄉戶政所、家庭教育中心、9所各級公立學校、大同之家、四鄉衛生所、縣立醫院、民俗文物館、馬祖日報社、馬祖油品供應有限公司、馬祖酒廠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馬祖運輸港務有限公司、自來水廠,共1個醫療機構、9所學校、3公司、2個事業機構。
主要變動為酒廠裁撤,設置馬祖酒廠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經營,港務處、公車處及連江航業整併,設置馬祖運輸港務有限公司,馬祖日報社及自來水廠維持事業機構模式設置運作,增設家庭教育中心、民俗文物館二級機關;受影響主管包括港務處長、公車處長、馬祖日報社長、自來水廠廠長等,須依專長及現職調至適當機關。
而單位整併或改制公司等因素,重新規劃配合新職務、新單位及與環境變遷,為保障正式員工合法權益,並妥善安排約僱(用)人員工作,研擬正式公務員由縣府統一安置及移撥,約僱、約用人員則隨機關(構)業務整併或改制,移撥至新機關、事業機構或公司服務。原事業機構勞工(如技工、臨時人員)因適用勞基法,隨業務改隸移撥至公司服務,不影響其合法權益。
之後由二級單位主管說明,氣氛與前兩場截然不同,港務處長林長青認為,港務處此重要的公務機關,人事部門宜審慎評估,365天不休息的辛勤付出及對外窗口的重要性,希望多傾聽基層聲音,如何處理一定要講清楚說明白。車船處長甘財寶憂心職員換單位後可能找不到合適位置,駕駛年資也要多加考量。社長宋志富指出,報社歷經多年組織未定論,加上這次組織修編,員工都很難安心,下位組織自治條例畫出方向,讓員工疑慮有所消除。廠長陳美金指出人員常就工作內容及收入做比較,公營事業機構設計之後可以在平等地位,選項也多元。大同之家主任陳麗玲指出,在之前曾提出增加社工師,有實質之需要,同時提出爭取擴編也未如預期,認為因應馬祖老化社會,員額應有相當的提升。
最後由出席議員進行綜合提問,認為此次說明會最能達到預期效果,更深入了解問題癥結,修編過程之前也未跟各單位底層溝通,指出中央原意是要縣府「瘦身」,結果各處人員是更加增額、頭重腳輕,實有檢討必要,也認為在還沒說清楚未來規劃與151位臨時人員權益保障之前,以及時間急迫,無法完全聽取基層心聲,對組織修編草案則持保留態度;今天下午2時第四場次將邀請縣長及人事室說明組織自治條例修正情形。
第三場組織修編座談會 議員關切遭整併二級單位基層員工出路
- 2013-12-11

縣議會昨召開連江縣政府組織自治條例修正座談會第3場次,由副議長曹以標主持,受邀二級單位主管均到場參加並說明預定工作調整情形。(圖/文:曹重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