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曹重偉報導】連江縣衛生福利局表示,近日接獲民眾反映,坊間有業者打著「穴道療法」或「經絡推拿」等字眼,藉以招攬生意。依據法規,非醫療機構不得執行醫療業務,亦不可刊登醫療廣告,招牌內容不得招徠醫療業務外,網路、FB、Line等通訊軟體亦同,如刊登治療疼痛、酸痛、關節、風濕、扭傷、改善失眠、治療頭痛、腰酸背痛、心理機能障礙、經絡、穴道、推拿、整脊、整骨、整復等等暗示影射醫療業務之詞句,就涉及違反醫療法。一經查察屬實,將依醫療法第9條規定處新台幣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連續刊登依法加重處分。
衛福局指出,民俗調理業管理規範已經明定:民俗調理係以紓解筋骨、消除疲勞為目的,單純運用手技對人施以傳統整復推拿、按摩、腳底按摩、指壓、刮痧、拔罐等方式,或使用民間習用之青草泥、膏、液狀外敷料所為之非醫療行為。
呼籲此類民俗調理業者,若以廣告宣稱醫療效能或擅自執行醫療業務,將依醫療法第84條、第87條等相關規定處分。又未取得合法醫師資格,擅自執行醫療業務者應屬違反醫師法第28條規定,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切勿以身試法,以免觸法而終身遺憾。
衛福局表示,若為具醫師資格之專業人士至本縣義診,需依醫療法第8-2條於原執業登記縣市申請事先報准,並副知衛生福利局同意,始得執行醫療行為,避免違反醫師法第8條規定,若違反將可處新台幣2萬以上10萬元以下罰緩。
衛福局提醒,民眾若有身體不適等問題需尋求醫療協助,請依循正規管道至縣立醫院或各島衛生所看診,由專業之醫師及醫事人員給予協助,如遇非醫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或刊登違規醫療廣告,請逕撥該局檢舉電話:0836-22095分機8822,聯絡人劉先生,讓我們共同打擊非法,維護全體民眾健康安全。
民眾反映坊間業者刊登民俗療法廣告招攬生意 衛福局:非醫療機構不得執行醫療業務,違者罰
- 2020-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