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人都知道法律這個名詞,卻不知道它的內容和功用,法律可以讓那些作姦犯科、無惡不作的人無所遁形,維護我們的寧靜與安全,有些人為了逃避法律的制裁,便想到許多五花八門的作案手法,有些人更是逃走或躲避到深山當通緝犯,但俗話說:「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所以最後都被抓出來繩之以法。
犯罪的動機有很多種,有人是為了感情,有人是一時興起,也有人是被收買的,但不管怎樣,你犯了罪,就得承受法律責任,所以,我們要懂得法律,不要因為一時衝動,而犯下了無法彌補的錯誤,要懂法律的話,可從多參與學校舉辦的法律宣導活動開始,然後再進一步的運用在生活中。
而我們小學生要如何守法呢?在校園裡,最容易發生的就是竊盜罪了,因為我們小孩子最喜歡打電動了,而打電動打到錢用光時,就會臨時起歹意,把別人的錢偷過來,有時還會找個弱小的人,把他逼到牆角恐嚇取財,這些行為都是刑法裡所說的「竊盜罪」和「恐嚇取財罪」。
有時我們也會不小心觸法,例如「公然侮辱罪」,因為我們很喜歡罵一些不好聽的話,而且學校也算是公共場合;另外一個就是「侵占遺失物罪」,我們在路上撿到錢時,通常都不交給老師處理,都占為己有。以上兩項都是刑法的一部份。
如果世界上人人都守法的話,我們就不需要法律來提醒我們了,取而代之的就是大家和樂的笑聲,讓我們創造一個美麗又快樂的地球。
認識法律/仁愛國小 黃典政
- 2006-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