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RS居家隔離十大答與問(SARS防疫專刊)

  • 2003-05-01
 目前台灣有四千多人領到居家隔離通知單,實際需要居家隔離的人數破萬,衛生署疾病管制局詢問電話塞爆,SARS接觸者或從感染區回台時,沒有症狀,可在自己家中的房間內隔離,但不可接待訪客,與SARS無關的家人接觸時應戴口罩,家人外出則不受限制。 衛生署疾病管制局將民眾詢問的居家隔離疑問,歸納成下列十大題: 一、家裡好像有人感染SARS,怎麼辦? 答:應向衛生所或疾病管制局通報病人,由衛生人員來調查,病人如自行就醫應戴上口罩,主動告知醫護人員相關的病史及旅遊史。 二、家人被列入SARS通報病例,其他家人該怎麼辦? 答:一旦病人列入SARS通報病例,所有防疫措施視同SARS可能病例,同住一戶朝夕相處的家屬不論是否收到居家隔離通知書,都應該全家居家隔離十到十四天。 三、居家隔離期間該注意什麼? 答:儘量不要外出,必須外出時,務必戴上口罩,同時每天量體溫,一旦體溫超過三十八度,有發燒、咳嗽、呼吸困難、倦怠等症狀,必須由衛生人員協助就醫,千萬不要自己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到醫院。 四、自中國大陸、香港等病例集中區來台民眾,入境檢疫時有何注意事項? 答:所有入境旅客都要量體溫,填寫SARS防治調查表,體溫超過三十八度,須隔離治療或觀察;體溫正常者,外國籍旅客需在指定地點強制隔離十天,本國籍旅客可選擇在指定地點或家裡隔離十天。 五、在四月十五日之後曾到和平醫院、仁濟醫院者,該怎麼辦? 答:可主動向衛生局或疾病管制局通報,有症狀者,由衛生人員判斷是否與SARS有關,並協助就醫;無症狀者則需要居家隔離十四天。 六、家裡有人需要居家隔離,其他人也要陪著隔離嗎? 答:居家隔離者本人應單獨待在家中的房間,避免與家人密切互動,在需要接觸家人時,應戴口罩及洗手;其他家人則不需要戴口罩,應該常洗手,外出等不受限制。 七:如果居家隔離有困難,該怎麼辦? 答:本人可由衛生機關安排到衛生署立醫院等指定地點接受隔離,本人若因此無法照料家中老弱病殘,可由衛生機關安排社政單位出面協助。 八:居家隔離期間,家中可以有訪客嗎? 答:可以,但訪客不能拜訪居家隔離者,只能拜訪其他家人,訪客不需要戴口罩。 九:家裡怎麼消毒,消毒什麼? 答:可用濃度百分之七十五的藥用酒精,或按說明書稀釋專用消毒水,或將家用漂白水稀釋到百分之一濃度,消毒家俱、門把、扶手等居家用品,用於小便斗、馬桶的漂白水濃度可提高到百分之五;如果有嘔吐物、分泌物髒汙,也是要用百分之五濃度的漂白水。 十:何時該再次消毒: 答:無硬性規定,應維持居家通風良好,陽光中的紫外線可消滅病毒,如果家中再有人出現症狀,則務必需要再次消毒。 配合防疫措施,相關居家隔離措施規定,有可能因應情況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