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掏巴人」就是為壓注人,收取「巴字」及壓注款,送往花會場,故以每鄉村都有三兩個「掏巴人」,每日上午在鄰近數里內鄉村,到各家戶收取,收妥後準時送到花會場,把今天收到「巴字、巴款」全數放置花會頭坐前「框內」,待開巴後由花會頭(多者十數人,少者八|九人),分成數組,每包審查核對,如壓中者,每包不動內款按先後安置排列,先將未壓中之款全部收妥,再來處理壓中者,按規定理賠,絕無異議。 再說壓注者,男人多數親自到場壓注,但是女人多數交「掏巴人」送往花會場,而婦女多係家庭主婦,必須在家料理家務與三餐,並且民前婦女多係包裹小足,不便出門,故以「掏巴人」每人多的有數十個壓注戶,少的也有十數個。「掏巴人」跑腿費有的按日計酬,有的按件收費,有的壓中時分紅利,這都是由壓注者與掏巴人各自訂立,並無固定。 茲再說有一個「掏巴人」,有一次收好巴款,準備送往花會場,突然發生腹痛,難以行走,無法及時送往,待腹痛稍好趕至花會場,早已開「巴」,花會頭當然不接受你的「巴」包、「掏巴人」初次碰到此情,欲將昏厥,過片刻神定,暗想今日的「巴」款如何處理,思考之後,一時想不出先查明今天開的什麼名字,只有回家再作決定,就背起巴包徐步返家,百思不出如何處理今日的遭遇,結果只可自己替代花會頭來處置。把今日的「巴」包全部取出處理好之後,對算尚賺好幾角,後想今天肚子痛得好,故賺好幾角,今日嚐到好甜頭,後賠一條命,假使今天虧了幾角錢,以後就不敢再用此種方法處理,因此次食髓知味,隔幾天故意不到場又賺了幾角,以後愈想愈得意掏巴兼作花會頭,算起比真正花會頭還好賺,真正花會頭動用那麼多人,每日祭拜神祗,研商選取「巴」字多辛苦,而我掏巴兼作花會頭,沒損耗,也沒煩惱,每次都賺將近一元,愈想愈開心,只做四次假借花會頭名義,就賺二塊六七角銀元,極感欣喜,這種動作隔幾天就作一次,至第五次賠了一條生命,那日又想不到場,自當花會頭,也是他末日降臨,正好那日有一個養捲者,第三度,第二天增加注金,捲內名字壓了五角,就是他第五次不到場之日「破捲」五角本錢,以一賠三十計算,就是十五塊銀元,內除五角本錢外,花會頭要賠十四塊半銀元,你一個「掏巴人」從那裡能籌到十幾塊銀元,想來想去無路可走,只有上吊自縊身亡,假使沒有那一次腹痛,趕不及到場,還賺了好幾角,嚐到甜頭,故以才有今天惹來殺身之禍,這也是好賭之人不好的下場。 「掏巴人」死後,又有一個可憐的人,就是捲那個,他已經輸了不少錢,聞知今日開了那個名字正是他「破捲」之日能追四十多元賭本,喜如鵲躍,好久不見掏巴人送錢來,再過不久得知,掏巴人今日不到場,因我「破捲」籌不出賠款,自縊身亡,那養綣人,聞此言時昏厥倒地,甦醒時意欲自盡,幸家人勸慰,免遭此劫。
掏巴人
- 2003-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