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馬祖建設/王家祥

  • 2004-03-17
 台灣地區建築法自民國二十七年十二月廿六日制定以來,經歷多次編修,已成為所以法系中最完整之法令,其中尚有子法,姐妹法系訂頒、制定,主要是為了使法令更趨完整,自台灣省政府廢除後,各縣市政府均依地方自制法規定,去制定符合地方需要的相關建築法令,上至由中央主管機關定頒區域計畫法、都市計畫法、建築法,下至由地方主管機關定頒土地管制要點(條例)、省市建築自治條例、建築線申請指定要點、畸零地使用規則、偏遠地區建築簡化要點、土地開發審議規範、傳統風貌鄉土建築、綠建築及綠化植栽相關規定及審查要點…等管制或鼓勵辦法,以使建築符合中央法規下,又能朝向與地方風土特色之多元化、鄉土化融合發展。
 筆者從事實際建築設計監造及多次受建築師公會委託派赴金門、馬祖審查建築執照,發現台灣地區以外的福建省金門、馬祖兩地,因主管部門的視野眼光及執行能力,形成截然不同別開生面之鄉土建築型態之別,金門地區相關建築法令,均有縣政府工務局內學習建築相關科系公務員主導,除了自定法令外,亦同時委託其他相關之專業機構作專案研究,為建築發展建立長遠規範。筆者舉一例說明,如金門地區自然村(如同馬祖地區之聚落建築)審議,均由專家及政府主管組成每月定期審查送審案,符合規定方能進行第二階段發給建照;自然村內新建築,從基地退縮寬度,公共空間劃設,建築物高度、外部造型、牆面顏色,必須符合相關規定:未盡完善部份則由合議制(由政府機構內相關主管、專家學者、地方民意代表及文史、藝術工作者組成)決定。如此長久數十年之後,退縮巷道可由雜亂而趨於整齊,建築造型外觀因統一語彙而新舊互相融合,公共空間可由建築申請面前劃設而整塊連貫,既維護傳統又與現代建築工法結合,政府被動等民眾申請案送審,經年累月後完成街廓統合,既都市更新又保留傳統特色,所以在金門常常有一種莫名的驚喜,在小巷弄、在不起眼的轉角看到傳統的閩南式建築風味呈獻出來:反觀故鄉馬祖建築是不知呢?還是不為?長此以往,聚落建築任其發展,舊建築自然傾倒頹廢,新建築又引進鋼筋構造,以當地生活艱困的民眾而言,自然以省錢又不講究造型、外觀方式,自顧自己而自掃門前雪隨意建築,如此發展下去,我們往往突兀地看到一個個四方形怪物矗立在村落路口、在閩東建築界面群中硬生生被切割被中斷。試問以台灣四面環海之海島,馬祖如果沒有特色那觀光客會去嗎?回到台灣後會介紹別人去嗎?當這些「怪物」隨著人民生活改善而越來越多時,傳統建築風貌就如同癌細胞擴散,一發不可收拾地毀滅,只有在政府編列大筆費用,出錢維護的地方,才能保有局部不致破壞(如芹壁),聚落在新舊建築交替中喪失其特色,徒留往日風華及回味,如此惡性循環,在沒有特色、方向及重點的迷失中,故鄉海島觀光資源只會更形險惡艱困。
近年來臺灣地區建築也興起一波波的建築革命;台灣,一度也被認為是個雜亂無秩序,急就章,生活品質低落的地方,但近年來尤其921大地震之後,從都市到鄉村,從本島到外島,台灣的建築景觀及產業發展正面臨革命性變化,從營建署「城鄉新風貌」到農委會「一鄉一休閒一特色」,正逐漸展現「福爾摩沙的綠建築生態工法」新形象。
 人們思考如何化危機為轉機,轉機中附帶生機,目前北台灣正以三個方向發展,一為都會氣質變化,從灰暗走向明亮(如加大挑高面寬及採光窗,色系柔和開放);次為以商店街帶市集,翻修空間線條,並與科技生活歷史人文作有效接合:三為郊區走向精緻休閒綠色生態方向,「新農夫與新農舍」在宜蘭、在新竹逐漸紮實的茁壯成長;中台灣正展現地震後多元化新生計畫式發展,「慈濟」贊助灰色斜瓦莊嚴穩重的校園,及重建後充滿圖騰生命及彩色磁磚的原住民部落,原木打造山區學校;民宅發展有紅瓦白牆歐風,紅牆綠瓦日風,也有閣樓小洋房,烘托在藍天綠地背景下,農村發展如有機蔬果、有機藥草、螢火蟲、蝴蝶、青蛙復育區等觀光資源,配合庭園咖啡屋、休閒茶園、養生餐飲,觀光人潮如同震後重生的來報到,雲林華山咖啡種植面積還不到五十公頃都闖出名號,真是驚奇。
 南台灣則積極發展觀光產業展現地方資源,曾文水庫白河蓮花季、墾丁風鈴季、東港鮪魚季訴求,高雄愛河疏浚整治成功,讓溪流河川大地呼吸的生態工法改造,嘉義朴子溪親水公園的景觀改造,台南新化及高雄旗山巴洛克式,維多利雅式、哥德式建築老街景觀新象改造,都會區結合水景、鋪面步道、休閒座椅之「城市廊道」重塑南方熱情新生命。
 而被視為台灣後山的花東地區,在原始自然景觀未被破壞情形下,正展現原始區域山川之美,台東關山環保親水公園,一望無際的像大自然教室,花蓮海天一色的七星潭潔白沙灘,馬太鞍的休閒優質濕地,真可說是「花東之美,盡在自然」;離島澎湖國際級巨大玄武岩的方山「藝術生態村」,建立生態立島藝術造村目標,金門自始既有「海上公園」美譽,除了自然景觀外,寧靜又豐富的人文氣質,形成獨特的脫俗之美,並加緊腳步塑造民俗文化村,自然村、戰地文化規畫,火力全開地開發觀光建設金門。
 筆者建議馬祖地區敬愛的長官及有能力(民代、史學家、教師、有關工作者、民眾)參考台灣及金門地區相關法令彙整取長補短,冀望趕快集合學者專家,訂頒相關可長可遠又具特色地方法令,經年累月結合地方文史藝術發展,硬體與軟體兼顧式一小步一小步穩健前進,累積十年二十年甚至五十年一百年的群體能量,誘導閩東建築走向自己的道路及方向。筆者出生於馬祖,受教育於馬祖,有機會願以建築師之專業對家鄉未來建築奉獻心力;資提出以下幾點個人淺見及建議,以共襄盛舉,激盪新思維:
 第一條軸線『傳統建築的保存』:「建築」無外乎「人文」與「科技」;科技乃「物」的極致表現,就是運用現代工法、材料、結構與知識結合,提供一個安全的空間;人文則著重與「人」有關的生活、文化、藝術的展現,「物」是短暫的,而「人」才是永久的,物因人而有生命,物因人存在而有價值,因此保留地方建築傳統特色(聚落建築、閩東建築)就是對祖先的尊敬及對地方文化的肯定,傳統建築最具體的表現,就在民居與宗教廟宇上,先從法令著手,由生態、生活而生命,利用當地建材(可從同質性地區如大陸福建省引進),配合地區造型、建材、素材及區域植物景觀運用,筆者認為,四鄉五島每島均可則一代表村落聚落,應認真地執行作為閩東建築示範區,再由示範區擴張到全島,屋頂採用五脊四簷或雙坡面,牆壁限定採用人字或丁字砌石材,屋頂上覆紅瓦,瓦上加石塊鎮壓,樓房的門窗,採小比例尺的開口;村落聚落示範區外,其他區域可採用類似仿造(RC構造外加石材飾牆)、屋頂採用文化瓦(可統一顏色)建材或地區自定之建材,藉建築管制,統一自己的建築造型,更進而建立豐富又具開創性活潑自己的建築語彙。(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