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上沒有絕對的真理,也沒有絕對的「對」與「錯」。任何至高無上的規則、法律、憲法及傳統,無一能放諸四海而皆準。正如林肯總統曾說過的:「我從未有一項能夠一直適用的政策,我只是試著在當時去做最合理的事。」
我們此處所談的「對與錯」問題,與數學、哲學或道德的對與錯毫無關係。在此我們所討論的主題是我們「自己」,以及我們的「對與錯的觀念」,是如何妨礙自己的快樂。通常我們可能會有一些不正確的觀念,比如:「對」是指好或應該;「錯」是指壞或不應該,這種「二分法」是荒謬的。「對」這個字暗示了保證:若你以某種方式去做事,你必定會成功;但事實上並沒有任何「絕對」的保證。我們可以這樣設想:經由任何一種決定,可導致不同的結果,或是更有效率,或是更合法;但一旦變成「對與錯」的問題,我們便掉進了「凡事我都要求(對),如果別人或某件事做得不對,我就不高興」的陷阱。這種陷阱是帶給你「痛苦」的罪魁禍首。
陷入「對與錯」的糾纏,必然使我們在行動上習慣「左顧右盼、瞻前顧後」,處理問題時優柔寡斷。試著詢問周圍的同事們,他們是不是常遇到某件事,難以做出決定,大部分人的回答是:「可以說是,也可以說不是。」這樣的回答本身就充滿了不果斷性。也許你對某件事常感到難以決定,即使是小事也如此,這就是我們把事情劃分成「對與錯」兩類情況的必然結果。
「優柔寡斷」是由於我們害怕「錯」,所以選擇拖延的方式,是為了能逃避在我們感到「錯」的時候,所可能面對的焦慮。若我們把每一項決定中的「對、錯」的觀念去除「因為(對)暗示一種保證」,那麼就很容易做決定了。如果我們試圖根據「對」的原則做決定,往往可以發現,即使在做過決定之後,我們可能還是會「退縮不前」,因為這種決定有可能是「錯」的。
我們應該改變自己的思考過程,這樣去想:「沒有所謂絕對(對)的事。如果我們選擇A,可能有這些結果;如果選擇B,也有可能造成這些結果。」並非選擇哪個才對,只是這個選擇與那個選擇不同,不管我們選擇哪一個,我們都不能獲得絕對「好」的保證。同樣地,你可以視各種可能的結果,無所謂「對或錯」,也無所謂「好或壞」,這樣的看法可以改變我們「優柔寡斷」的心裡。比如你買了一件自己喜歡的衣服,這是你的看法和審美觀的問題,無關好壞。(不見得比你過去買的衣服好。)只要我們丟棄那些既不準確,又對自己沒好處的「對錯」觀念,我們將發現,做決定只不過是在特定的時候,「衡量」我們較喜歡某種結果的簡單事情。
假如我們開始對自己的「決定」感到後悔,不要把時間浪費在這上面,我們只要下定決心,下次做不同的決定,相信這個決心將帶來更好的結果,千萬不要試圖把自己納入「對與錯」的二分法之中。
快樂地去生活,並不能用我們能否做出「對」的抉擇來衡量,在做了任何抉擇之後,如何務實地去執行,在過程中遇到挫折,如何去情緒上掌握自己來完成自己的目標,這才是最重要的。換言之,因為任何的「對與錯」皆是身外之物,這種觀念問題,更會因人的銓釋而異,何必要自尋煩惱斤斤計較呢?因此,當前述這種思想成為我們的行動指南後,我們做任何事情時,必然都會輕鬆自如。無異的,它會為我們帶來二個好處;一是自我控制的能力,會比以前大大提高;二是去除「對與錯」的限制,今後自己每做一個決定都會比較容易哩!
「對」與「錯」的陷阱/吉淦
- 2004-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