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權力與政治」/陳寶明

  • 2004-06-12
 在知識經濟的時代,人治的決策制度決定了社會階層地位變動的頻率,一般來說,權力的來源有下面幾項:1.合法權力──組織合法授權與管理階層之權力。2.酬償權力———根據能力而授與之報酬,如升等、加薪、讚賞等。3.強制權力———責罰或警告式懲戒。4.專家權力———來自於個人之高度技能和知識。5.參照權力———乃因個人特質而獲得之權力,例如:員工藉由恭維或遵從來博得主管的認同。
 每一種來源都有可能出現在組織的個體,權力是組織中一種無形的力量,看不著卻可以感覺到。權力是一種組織中個人或部門影響他人或他部門完成想要結果的能力。此外,有些職位會影響較多資源或對組織的貢獻較具有重要性。因此,不管縱向或橫向,這些組織中重要的權力過程都反映出較大的組織關聯性,而且組織權力通常委由職位而非個人。但是,特權者影響組織中其他個體以達成個人目標也是有可能發生的。
在48條權力法則(The 48 Laws of Power),Robert Greene和Joost Elffers企圖說明誇越三千年的故事,「權力本質是不受時間影響的」,他們粹取一些過去權力代理人認為的權力,包含馬基亞維利(Niccolo Machiavelli)的王子(The Prince)告訴十六世紀的貴族如何獲取以及使用權力。通常所依憑的就是欺騙以及操縱,像馬基亞維利,該作者並不去看是欺騙、邪惡或不道德的,而將之視為大部分人類的人際關係中的基本元素。他們強調追求權力是無關道德的遊戲,而是需要能力來注意環境,非好或壞之分。若想成為權力的一個主角,你也必須成為高明的心理醫生,以了解其他人隱藏的動機,那將是你個人可以擁有的最大知識。
該書不斷地提醒讀者權力就像一場遊戲,並給予忠告你在玩這場權力遊戲時,就像是在玩一場文明的戰爭一樣,總是在曲折的道路上而不是直接顯現對權力的飢渴。作者也提出:「表面上,你必須尊敬優雅的事務,但是在內部,除非你是白痴,否則你要迅速學會精明,並且如同拿破崙的忠告:將你那堅強的手放進絲絨的手套裡。」
正統職權的概念與權力息息相關,但卻比權力還要狹義。職權(Authority)也是達成目的的一種力量,但只會出現在合法的階級關係之中。職權具有以下三項特質:1.職權是職位所賦予的權力。2.職權必須獲得部屬接受。3.職權是垂直階級組織的向下行使權力。
授與高層階級某些權力、責任和特權。組織內所有的人都認同這種合法的權力,接受高層所設定的目標、所下的決定和所指揮的活動。因此,來自合法職位的權力有時又稱為合法權力,高階主管常利用標誌、語言和行為來維持他們的合法權力;權力賦予中階主管以及低階參與者成為組織結構上的設計,因為權力可以讓所有成員展現能力,權力也會因為要與較高階層的員工作連繫而被增加。接近權力的人,例如:在一些組織裡秘書的權力會比其他部門負責人要大,因為他們每天總是接近一些高級主管。
組織中對於經過邏輯性設計的職位,並不會有權力被分配到高階或低階員工上的限制,透過工作設計,組織中全部的權力將會增加,並且順著等級制度而相互影響,所以對每一個員工會產生較大的影響;假如權力分配不均,集中於高層,根據研究的建議這種組織將不會有太大的作用。
政治,就如權力難以了解,也難以度量,根據研究報告它揭露了下列幾點管理者對政治行為的反應。1.大部分的管理者對於政治存有負面看法,且認為政治對達成組織目標的傷害大於幫助。2.管理者認為實際上所有組織的政治行為都是普遍的。3.大部分的管理者認為組織高層發生政治行為的機會大於底層。4.政治行為發生於某些決策領域,如:結構變革,但有些卻不會出現政治行為,如:掌握員工不滿。
雖然政治有可能是負面的、自利的行為,但適當的政治行為卻有助於達成組織目標,因為政治是一種協商過程,用於克服衝突與意見分歧;政治行為是可正可負的力量,政治是執行事情的權力運作,不確定性和衝突是自然的、無可避免的,所以政治也是一種達到共識的手段,它可以對無法解決的僵局做出決定,換句話說,政治是當不確定性較高或意見出現不同以致超越目標或問題的優先順序,而要達成一致性的一種處理機制模式。
政治活動的重要區域就是資源分配,資源分配決策包括組織績效的所有資源需求;資源的重要性是造成優先權不一致的關鍵,而政治的過程幫助解決困境。然而權力卻是透過特定的政治行為運作者,特定管理者會尋求一個策略共識來完成部門目標,並商議決策,採用可以獲得權力的策略。此外,管理者亦增加其與組織的合作與聯盟以減少衝突。
組織權力之運用需要技術和意願,許多決策由於理性決策過程不恰當,而改採用政治過程,這是因為不確定性和意見分歧都過於嚴重。可以影響決策結果的權力運用政治技巧,如建立良好關係,成立聯盟;與其他管理者接觸或收買反對者;掌控決策前提;提高合法性和專門知識;認清主管所好,但隱含權力。
基本上權力的運用應該不要明顯,如果有人在會議上正式地宣稱他的權力基礎,說:「我的部門較有權力,所以最好的方式就是依照我的話去做!」則權力將會縮小。當權力悄悄地運作,所得到的作用最大。若想使大家都注意到這個權力,權力反而會因此而削弱,這是因為大家都知道誰有權力。有相同共識基礎的部門才具有權力,明確宣示權力是沒有必要的,甚至只會對部門帶來傷害,因為「大部分的人都認為自利行為對組織有害無利」。
管理者如果運用權力並結合政治力來變更制度或遊走法律邊緣,以圖利特定成員、單位或特定組織,也可能造成衝突的產生;因此,要達成組織或部門的合法目標,政治常常也是被需要的。政治上常扮演的三個角色領域為:結構改變、管理繼任以及資源分配,因為這些領域充滿高度的不確定性,雖然衝突和政治行為是正常的以及可以被使用在有利的目的上,但唯有管理者致力於提高合作,團體之間衝突才會降低。
 就以國防人事晉任安排為例,愈是高階官員的任命與安排,欲顯得高層政治力的介入,任命前的決策過程是否依據相關法令來執行並不是絕對的,也就是說「政治性」遠大於「專業性」,這已經嚴重打擊國軍的傳統價值觀與士氣。舉例來說,陳體端只擔任國防部人事次長及常務次長,無軍團司令與副司令等經歷,就跳級直接晉升上將主管職,這已經打破將官晉升的辦法與精神,無異是鼓勵高階軍官以建立特殊政治關係來主導自己未來的升遷命運,人事制度已經毫無制度可言。這種現象讓許多高階軍官感慨與省思,過去晉升的標準是依靠學、經歷與工作績效,現在則是靠關係與顏色。
回顧三年前陳水扁的兒子陳致中報考預官軍法官,陳致中總成績排名第六,由於軍法官考試簡章載明只錄取兩名,陳致中原本應該落榜,但因國防部事後改增額錄取為十名,陳致中便被錄取了。此事除受社會公評外,國防部公平、公正的人事考選制度被踐踏殆盡,當時負責考選預官的國防部人事次長陳體端居然在國防部的記者會中以感性的言詞,強力為陳致中護航,他卻忘記了自身的職責與國防部公平的考選制度受到嚴重破壞,果然數年後陳員仕途順遂;過去國共內戰,諸多不稱職的國軍將領瀆職、變節,難道還不足引以為鑑;陳員自己擔任人事次長,掌管國軍人事政策,重要軍職的候選資格與規定,他最清楚,別人晉升嚴守規定,自己經歷是否符合,自應婉拒晉升上將的機會,卻徒留軍人生涯不榮譽的紀錄。
美國各軍種總部推薦晉任將官人選給總統,總統再提名至參議院,參議院對於重要將領的任命案(如上將職務),通常要求開公聽會並審查其資格,參議院投票同意後,總統才發布任將官晉任命令,其人事決策過程非常嚴謹,並有國會之參與與監督機制,使得晉任將官制度化與合理化,也提升軍隊士氣,促進團結。
 再如近年來,花東兩縣市原住民「圈地為屋」,向政府爭取他們認為祖先所遺留之地,如山地保留地、平地保留地的灰色地帶,但其正當性、合理性與合法性受到公評,更何況與現行法令規章不符,但即使如此,政府對原住民的基本權益保護能夠不妥善處理嗎?
擁有權力及政治力的公僕(官員),絕對不可以擁有「權力的傲慢」,歷史上諸多臭名不是能力不好的公僕(官員)所遺留下來的,玩弄權力公僕(官員)的下場通常都不會獲得歷史的好評,今年四月廿六日邱義仁和國安會副秘書長柯承恩抵美密集訪問後,廿七日在杜勒斯機場出境大廳遭僑胞持國旗高分貝抗議其在三一九槍擊案後的角色,僑民李濟中帶了數面中華民國國旗希望邱義仁帶回,邱以「國內很多」拒收,各位看倌你以為呢?
政治人物的「耐心比勇氣」更重要,就像陳總統的「公投綁大選」以及2006年「制定新憲法」的主張,引起中共領導人強烈表態動武的決心及美國嚴重關切兩岸緊張關係後,其在520就職演說中又以緩和的氣度說「只要台灣兩千三百萬人同意,兩岸關係可以不設定任何前提與形式的發展」,是『變』還是「騙」!
 近日沒想到前總統李登輝不甘寂寞,針對中國國台辦五一七聲明指出:「怕什麼?這有什麼好怕的?有信心就不必怕他們,何況是這麼低階層的。」李登輝還說,如果話是中共國家主席胡錦濤說的,「那我就要好好想想是否真要『相殺』(閩南語),要相殺,你就來啊!」說這種話的口氣,像極了黑社會份子的口吻,是真勇氣嗎?又有人說:「台灣派兵伊拉克才能磨練出實戰的戰場經驗憂!」當軍人就一定得打仗!?
 總統府日前對前正、副侍衛長陳再福、沈再添秘密的記功授勳,更是搞翻了一堆國軍官兵數十年來培養的責任與榮譽信仰價值,三一九未能善盡保護國家正副元首安全,最後還能獲得記功授勳,總統府如此做法汙辱了全國官兵,也汙辱了人民,毫無正義公理可言。所以說「權利與政治」必須憑藉高道德標準行事,否則徒留後人咒罵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