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好奇,發揮創意/吉淦

  • 2005-04-05
 人與其他萬物有一點最大的不同—就是人有創造力。人類原本就具有非凡的創造力。小孩子即是天生的「創意大師」,透過想像力,掃帚可以變成神奇的交通工具;浴巾可以當成禮服;垃圾桶可以當成鋼盔。透過遊戲,小孩子的創意和聯想力,把眼前的東西變成想要的東西。
 但不幸的是,在孩子們成長的環境中,為人父母者總是希望子女能「趨吉避凶」。鼓勵謹慎,犧牲好奇心;鼓勵安全,犧牲冒險任務。不是限制子女什麼事務不能做,就是訓誡小孩不聽話的惡果是什麼。
 如果子女有什麼「創新」的想法,少不了又被狠狠地澆了一盆冷水—「不要作白日夢了」。就這樣孩子們慢慢地也失去好奇心和創造力。
 他們忽略了,就是因為人們能「不斷創新」,所以今天才能住進擁有空調冷氣的樓房中,吃著美味微波食品,透過衛星與遠在半個地球外的人們,同時欣賞同一場運動比賽。
 就是因為人們不斷創新,而今只要待在家裡,透過「網際網路」,即可取得世界各國主要圖書館、大學、報章媒體的資訊。只要一按按鍵,在不到一秒的時間內,一條細如髮絲的「光纖」,就能將二十九大冊的「大英百科全書」傳送出去;無論是業務需求或是友誼信息,只要你一按按鍵,幾秒間就可將「電子郵件」,藉由電腦傳送到世界每個角落。
 諾貝爾化學獎及和平獎得主林納斯.寶林就認為:「要想得到好的創意,最好的方法就是先產生許多的點子。」其實,「創意」是不分大小的,可別小看一個好奇或一個不起眼的主意,那可能都是「大有可為」的構想引子。例如:
 一位荷蘭的鏡片製造商漢斯.李伯斯,因為童心未泯,有天他突發奇想,左右手各拿一只鏡片,然後從雙眼透視過去。結果呢?他後來發明了望遠鏡。
 瑞士工程師喬治.德梅斯特拉有一天到樹林散步,回到家時發現褲子上沾了許多小刺果,他覺得很好奇,就用顯微鏡觀察,看到刺果的芒刺上有小「鉤」,會鉤住布料纖維上的「環」。於是他利用這種原理,研製人造的「鉤環釦」,而發明「尼龍絨釦」。現在,這項發明已普遍地使用在球鞋、袋子、衣服和日常用品上。
 另一位名叫湯姆斯.亞當的美國攝影師,因工作上的需要,而積極尋求橡膠的取代品。他跟廠商要了一塊樹膠來做試驗,那樹膠是從中南美洲的某種樹上摘下來的。有一天,當湯姆斯.亞當工作感到很「乏味」時,就把這塊樹膠放到嘴裡去嚼,發覺味道還不錯。經過幾次改良後,他成功的發明了「口香糖」,成為了鉅富。
 因為小小的創意而大有成就的人,實在不勝枚舉。沒錯,他們在還沒有發明想要的「成果」之前,他們的行為和構想,在人們眼裡看起來,的確很無聊,甚至是幼稚,但結果呢?曾有句話說:「人腦比世上任何奇珍異寶都珍貴,因為它們是死的,而人腦是活的、有創造力,就看你怎麼去挖掘了。」當然,「創意」必須要有勇氣,因為當你跳出傳統,呈現新的觀念,或是創造新的潮流,你就必須冒著失敗和受批評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