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云:「為政在人」、「人存政舉、人亡政息」,苟上者能知人善任,使「賢者在位、能者在職」,則垂拱而治矣。
如何求賢?怎樣舉賢?茲就所知分述如下,還祈先進與同仁指正是幸。
一、求賢———自古豪傑無不以得人為急務,惟賢才非可招而至者,必須主政者能誠心為善宵肝憂勤,還要懂得「為治要領」,所謂「為治要領」就是「求賢而官人,任人而虛己」,記得太宗與房玄齡等論及隋文帝時,玄齡等以為「文帝勤於為治,亦是勵精之主」。太宗說:「公得其一,未知其二,文帝不明而喜察,不明則照有不通,喜察則多疑於物,事皆自決,不任群臣,天下至廣,日理萬機,雖復勞神苦形,豈能一一中理。群臣既知主意,惟取決受成,雖有愆達,莫敢諫爭,此所以二世亡也。朕則不然,選天下之賢才,使思天下之事,關於宰相,審孰便安,然後奏聞,有功則賞,有罪則刑,誰敢不竭力以修職業,何憂天下之不治乎」?擔任一國元首應當如此,則其他高級領導幹部亦不應躬親細務。
歷史上有關求賢之事例甚多,如漢高祖問人於監門卒,得酈其食,收子房於韓相,拔陳平於亡虜,汲汲求賢,無須臾離也。
昭烈帝劉備有志於天下,「求賢若渴」三顧茅蘆訪聘廿七歲之青年諸葛亮,結果使天下三分鼎足有其一,此均為明顯之例證也。惟求賢才應多採納眾議隨時留心,並於廣為延攬之中,略存崇實黜華之意,若不分真偽博收雜進,則深識之士,不願牛驥同皁,陽鯉得意,而賢者反掉頭去矣。
二、舉賢———苟子說:「上臣事君以人」,這裡所謂「人」,乃是指人才而言,所謂「上臣」,就是指第一流領導幹部,也是指真正忠誠負責,公忠體國之優良幹部而言。所謂「上臣事君以人」,就是真正第一流之優良幹部,應為黨國考核人才,選拔人才,舉薦人才,使其能發展長才,以為國家用,為國家造福,為國效命,為社會服務。
秦誓曰:「見賢不能舉,舉而不能先,命也」(這「命」字,就是怠慢之意)。見不善不能退,退而不能遠,過也(這「過」字,就是過錯之意)。因此,擔任領導幹部,在本單位或其他單位,只要發現優秀人才時,就應該以大公無私,無門戶派系之見,利用各種機會爭先舉薦給上級長官予以重用,惟舉薦的幹部,必須要有肩膀,要肯負責,以保舉人才,貢獻黨國為榮,勇敢堅定,剛毅果斷。謹以鋼鑑宋紀所載二則有關舉賢實例節錄如下,以為參考。
(一) 趙普薦某人為某官,帝不許。明日普復奏其人,亦不許。明日普又以其人奏,帝大怒,裂碎奏牒擲地,普跪而拾之歸。他日補綴舊牒,復奏如初,帝乃悟,卒用其人。
又有群臣當遷官,帝素惡其人不與,普堅以為請,且曰:「刑以懲惡,賞以酬功,古今之通道也。且刑賞乃天下之刑賞,陛下豈得以喜怒專之。」帝怒甚,起,普亦隨之,帝入宮,普立宮門不去,竟得俞允,其斷毅果敢如此,在今日官場中實罕見也。
(二)呂蒙正在中書時,帝嘗欲遣人使朔方(今寧夏)論中書選才,而可責以事者,蒙正以名上,不可,他日三問,蒙正三以其人對之。帝曰:「卿何執也」?蒙正曰:「執非臣,蒙陛下未諒耳。」因稱「其人可使,餘人不及,臣不欲用媚道妄隨人主意,以害國事。」同列竦息不敢動,帝退謂左右曰:「蒙正氣量我不如」,既而卒用其人。
由於以上兩件事例,可知舉賢必須要有肩膀,要肯負責,要能堅持定見,全力以赴,才可達到目的。常見今日官場中有許多領導幹部對賢才之舉薦就很少有如趙普蒙正之果敢與斷毅。有的領導幹部,往往在長官有所垂詢時,事先揣摩其意向,擬定甲乙兩腹案,問對時,看風馳舵,順著長官之意向,以相近者答覆之,以博取能員之名,圖一己之便利。有的領導幹部本來準備推舉某人擔任某項職務,偏偏長官未能明察,僅聽一面之詞,對某人不諒解,說某人不好,於是他也就放棄立場,不敢挺胸而出,主持正義,仗義執言,甚至有的幹部還要變本加厲,說某人怎麼壞,怎麼壞,以迎合長官之意,自己既無立場,又無定見,更談不到什麼肩膀與負責了。
大家要知道,一件事決沒有兩個有效對策都能適用的,同時天下人才非常難得,你既發覺人才,就應該堅持定見,全力舉薦他,使他能有發展長處之機會,以造福團體,為國家用,這才是今日各級領導幹部應有的負責態度。
三、尊賢———孟子說:「尊賢使能,俊傑在位,則天下之士,皆悅而願立於其朝矣。」否則,人才空虛,雖欲有為亦不可得也。所以尊賢則不惑,要去讒遠色,賤貨而貴德,所以勸賢也。惟賢才非可招而至者,必須主政者無妒賢嫉才之念,有尊賢崇德之誠,且有紆尊受教之量,以及自身左右環境無為惡之因素存在,則士方能由不遠千里而來。如何乃能使自身「左右環境無為惡之因素存在?」茲分述如下:
(一) 去小人以杜讒言:
小人唯利是圖,善於巧言令色,投人所好,足以長君甚至逢君之惡,且妒嫉賢良。君子往往潔身自好,諫而不聽,唯有引去。小人道長,君子道消,二者難以並存。考諸歷史,凡近小人者,實朝政衰敗之主因也。
(二) 遠女色以防墮落:
自古以來,政治之腐敗,考其內在原因,莫不涉及女色,及至荒淫無度,不聞朝政,則朝政落於小人之手矣。君子以疏不間親,無能為力,最後祇有退隱。其能如比干之諫而死者,實不可多得也。故孔子指狐媚之女子與小人並列,以去讒遠色為誡。
(三) 賤貨財以明無欲:
國家之財貨,為人民所公有,取之於民,用之於民,主政者有依法支配使用之權,而無取作私有之權。其本身俸祿,自有法定之數,不宜逾越。在君主時代,則視府庫之財,即為君主之財,惟亦不可私有之也。蓋上好財貨則下必投其所好,貪汙之風熾,小人之勢長矣。此種事例,史不絕書。
(四)貴德行以示樂道:
自古賢明之君,莫不能尊德樂道。在上者苟能貴德,則上行下效,「君子之德風,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風必偃」,易言之,君子道長,小人道消。聞其風者,頑廉懦立,上下好善,治道在中矣。
上能尊賢,則下必舉賢,舉賢而能用之固善,否則,亦宜尊而養之、友之甚或師之。否則,如關羽張飛隨劉備於袁紹帳下,聲討董卓,關羽勇冠三軍,屢立奇功,袁紹驚為天人,本擬禮遇之,但詢問劉備、關羽、張飛等原是白衣,並無功名官階,竟以不屑視之,劉關張等知袁紹官僚習氣很重,量淺氣狹,且無遠見,不足以成大事而離去,此即袁紹不僅囿於資歷出身之成見,而且為人高傲,不知尊賢舉賢的道理,所以後來袁紹因此造成自取滅亡,而遭失敗之命運也。
尊賢則賢才舉,賢才舉則在識別而善任之,治國若不用賢才,正如為巨室而不使工師求大木,雕琢玉而不用玉人一樣。故國家大事,得人則治,實非主政者一人之力所能勝任,必須要使「賢者在位,能者在職」,庶能達到「國家閑暇」之景象,是故各級領導者,應以舉賢之才為第一義,舜得五人而治,武王得十人而治,此均為明顯之例證。
求賢、舉賢、尊賢/石隱
- 2005-0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