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理想與德化教育/石隱

  • 2005-08-17
 教育的目的是多元的。最直接而顯而易見的目的是上一代傳授給下一代謀生的技能。鳥的習飛、魚的習游、獸的習搏殺均為此類。但自從人類的社會複雜化之後,教育的目的也就愈來愈複雜了。除了傳授謀生的技能之外,至少還要包括下列諸項:培養完善的人格,學習如何應對及與人溝通,以期達成諧和群體的目的。但最重要的一項卻是通過教育實現社會群體的共同理想。
 社會之有理想是生產方式、社會結構和文化積累的共同結果,例如在農業社會、家族結構、君主政體、老人文化的影響下,社會的理想是以明君、慈父為主體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和諧的「小康」或「大同」。如果明君與慈父事實上難求,至少需要忠臣與孝子以平衡不明之君與不慈之父,是故為了達成社會理想,教忠、教孝便是教育的主要內容。不但是主要的內容,而且也是相當合理而有效的內容。
 然而現代———許多從傳統裡過來的人,不願面對而又不得不面對的現代———所呈現的圖景卻已大不相同了!我們的生產方式已經不再是農業的,我們傳統的以父權與男性為主的家庭組織正日漸解體,我們的政治制度已不是君主的,我們也不再安於老人視野的文化。我們現代人所追求的社會理想已經從聖君賢相、父慈子孝的較簡單的家族與君主的社會之諧合轉化為更為普遍的民主政治、多元價值與自由創造的精神。然而如果沒有想應的合理而有效的教育內容和教育方法,如何來達成這樣的社會理想呢?
 忠、孝並不只是一種抽象的概念,而是產生自實體社會背景的具體行為。如果實體的社會背景已有所轉化,概念與行為二者均無所附麗。在民國前的社會體制中,忠與孝實在負有維持社會正常運作的重任。當時之所以沒有與忠孝相對的實際行為,正由於對社會的運作無關緊要。如果我們勉強以推理的方式提出臣對君忠,君則對臣恕;子對父孝,父則對子慈。這樣的推理誰都知道並不合於忠實,君對臣之恕道從未成為教育的內容,也未成為實際上要求於在上者的條件;而當做幼兒教育課本的有二十四孝,卻未有二十四慈!
 不管我們在情感上多麼不願更易我們的觀念和行為,沒有對待關係的單方向的忠與孝已經不能做為今日教育的內容,正因為我們的社會理想已經變易。在此並不意味著否定忠與孝的道德內涵,而是下級對上級或子對父的關係已有一種為當下的實體社會所決定的新的內容,原有的「名」則無能涵攝此一新內容。這就是為什麼今日在教育的內容與社會的理想間產生矛盾的原因。
 在當前的學校教育中,除了傳授謀生的技能外,對於德化教育,特別是實現社會理想的教育內容,我們始終不曾仔細研究思索,不曾針對民主政治、多元價值和自由創造的精神規劃出一套相應的教育內容。最大的原因自然是情感的作用。在一種文化主體內的個人難以客觀地面對自己的文化。然而問題在於如果文化主體內的個人不能把這一種責任客觀冷靜地擔負下來,難道把這樣的工作留給文化主體以外的人去做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