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氣質與生活適應/石隱

  • 2005-12-22
 每一兒童出世時,均自父母承受一定量的潛在智能及生理條件,這些智力和生理的發展,當然也由於每一兒童後天經歷的不同而生改變,進而影響兒童的生活適應。這些因素,最重要的即是兒童的氣質如何影響兒童的生活適應,作一分析與說明。
 「氣質」,係指兒童對內在及外來刺激的基本反應方式。除了兒童的智能和生理之外,家長們對每一兒童「氣質」上的個別性,亦應有充分的了解,方能做到名符其實的「因材施教」的原則。
 從剛出生的嬰兒,我們就能看出兒童「氣質」的不同:
一、動作量:有些小孩生來動作量就較多,有些小孩則較少。動作量較多的嬰兒,在清醒時、其眼睛、軀幹、手腳等的活動比較多、替他洗澡時,在浴盆中也比較活潑,甚至當他睡著時也比較會翻動;活動量較少的小孩則相反。活動量高的小孩,長大後比較喜歡戶外活動:活動量少者,則比較喜歡靜坐、看圖書書、玩棋類等。在遊戲時,前者傾向於玩汽車、打球、賽跑等;後者則喜歡選擇拼排圖樣、玩積木、畫東西、看花草風景、與同伴聊天、聽音樂等。身為父母老師者,千萬不可對活動量的「高」或「低」,而予以「好」或「壞」的評價,應尊重每一小孩在活動量這項「氣質」上的個別性,而給予合乎其氣質特徵的啟發性活動。例如為了要啟發兒童的數目概念,活動量高的小孩,可讓他丟擲皮球或投環而教他數數看;對於活動量較低的小孩,則可藉積木讓他排列或搭蓋房子,從而獲得數目觀念。當然,活動量高的小孩也能由父母、老師之要求,或由其自發意願而維持一段時間的寧靜;但我們應了解,若與活動量少的小孩相比,他為了要維持達到「寧靜」的要求,其所費的精神與力量,將比較大。同樣地,活動量少的小孩也可鼓勵他參加戶外活動,但我們應理解他們對這些活動的「幹勁」可能較少,因而他們為了要迎合家長或老師的要求而成為比較「外向」的孩子,將付出較大的精神。有些小孩,其活動量可能異常地高或低,這些小孩除了天生的氣質使他們表現如此之外,很可能是其他的內在或外在因素所致。因此,如果家長、老師發現或懷疑有此種可能性時,應速與專業醫師連繫,作詳細檢查,然後決定長期治療和訓練的方針與步驟。如內分泌障礙(甲狀腺機能失常)、智能不足、生理障礙(如先天性心臟機能障礙)、極端缺乏文化刺激(如在孤兒院內,缺乏成人充分愛撫的嬰兒)、某種精神病(如幼兒自閉症)等幼兒的運動量很少;相反地,大腦皮質蒙受微小而廣泛損傷(如腦炎後遺症)、情緒上的焦慮或煩悶等,也會使小孩過份的不安與多動。
 二、規律性:有些嬰兒自出生那一天起,他的睡眠、饑餓、排泄等機能就有高度的規律。規律性高的嬰兒,食量也相當穩定;規律性低的嬰兒,則有時候吃得很多,有時卻吃得很少。在工業社會的繁忙生活下,對職業婦女而言,生理機能規律性高的小孩,養育起來當然比較容易而不費神,也許還可以利用「空檔」的時間做其他的家事、聊天、甚至還能出外參加社交活動,因此這類小孩在父母的心目中比較容易討人喜歡。規律性低的嬰兒則相反,做父母親的比較容易察覺這個孩子難養,因此對嬰兒的睡眠、飲食等不免過份焦慮,有些不耐煩的父母甚至對嬰兒發生厭嫌之念。試想,有一對夫婦生了二個小孩,一個規律性高,另一個其吃睡的量與時間則不可測,父母者雖在理智上不會偏心,但我們不難想像在父母心目中會對那個孩子印象比較良好。生理機能的規律性,在嬰兒生病如發熱、下痢、消化不良、皮膚病等時會改變;但這只是短暫的,當健康恢復時,還會恢復至原來的基本方式。當然有些疾病是不易由「外行」的父母診斷出來的,因此,家長如認為自己小孩的睡眠、飲食、排泄機能無規律性,應該請可靠的小兒科醫師詳細診察;如無身體疾病,父母應面對現實,尊重小孩在規律性上的氣質差異。但這並不是說父母應該盲目地受小孩氣質的支配,讓小孩永遠是什麼時候想睡就睡,想吃就吃,想大便就大便,我們仍然得訓練小孩能依從社會家庭的生活習慣,按時睡眠,攝取對他的發育所需要的各種營養,在一定時間解大便。為人父母者,如能對子女生理機能的規律性有相當的了解,心理上即可先做準備,以減少不必要的焦慮,對每一個小孩真正做到「因材施教」的生活規律訓練。
 三、對新事物的反應態度:在日常生活裡,對於初次經驗的刺激,如食物、人物、場所、玩具、理髮、旅行或看醫生等等,兒童的初次反應方式也有所不同;這種反應方式的兩極端為「接納」與「退卻」。嬰兒到五、六月大時,單靠母乳或牛乳的營養是不夠的,宜加添些蛋黃或果汁。「接納」的嬰兒對於這些新奇味道的食物,初次就毫不畏懼地嘗試;「退卻」的嬰兒則表現畏懼或拒絕的反應。「接納」的嬰兒每見到生人,不但不怕,還會帶著笑容接近陌生人,喜歡新玩具;初次上理髮店時不但不怕,並且能夠高興地欣賞在鏡子裡的自己。有「退卻」氣質的嬰兒,給新的食物時,有時雖不哭,不過卻愁眉苦臉,不像吸牛乳般的高興攝取;見到生人就哭。對父母而言,「接納」的嬰兒比較不麻煩,較易討好大人;「退卻」的小孩就容易使父母焦慮、尷尬,甚至討人嫌。如果父母能瞭解嬰兒對於接觸新事物的反應方式,就可「因材施教」了。例如對退卻的嬰兒要添加新食物時,應從極少量開始,等他習慣了以後,再逐漸增量。如果從開始,父母就瞭解他的「氣質」,心理上就不會那麼緊張了,那麼也不會因強制他而鬧得雙方都不愉快。
 四、適應性:前述「接納」與「退卻」,係指小孩對新事物的初次反應方式。「適應性」則指小孩是否容易或需多少時間方能將其對新事物的初次反應方式,改變成為在社會上適宜且成功的方向。「適應性」高的小孩初次接觸果汁時,可能不喝或哭鬧,甚至會吐出來,但經母親耐心而不焦急地從少量繼續給予試喝,他很快就能適應攝取了。初次上保健醫院門診時,適應性高的小孩可能哭鬧不停,但經幾次以後也就不鬧了。「適應性」低的小孩,則要花更長的時間和努力,方能習慣於新事物;例如有一小孩,初看指甲刀很畏懼,母親先剪自己的、哥哥的、他只是苦著臉看,經好幾個月仍然如此,所以母親只好在他睡覺時替他剪指甲。「適應性」低的小孩,對父母而言,特別需耐心、理解與心理上的準備,他才能逐漸適應,才不致於使父母在情緒上產生「討厭」,或「自己的小孩不如人」的感覺。
 五、對事物反應的「強與弱」:這是指小孩對某種刺激反應時所表現出來的「能量」之大小。例如給嬰兒餵乳,當他吃飽時,反應強大的嬰兒,可能不單用力將乳頭推開,且也會將已經吸進口裡的乳吐出來;反應弱小的嬰兒,可能只輕輕把乳頭放開,如口中仍有乳而不想吞,也只輕輕把它「溢出」而已。「反應」強大的嬰兒,尿布濕時可能尖哭,手腳亂動不停;「反應」弱小的小孩,則可能只小聲哭一會兒或只苦著臉而已。凡對於生活的刺激,「反應」強大的小孩,通常比較容易引起父母的注意,且父母也容易辨別他對著什麼反應?他需要什麼?「反應」弱小的小孩則相反,父母有時可能不易分辨他要什麼?他是對著那些刺激反應?甚至他的「反應」過小而根本未能被父母注意到,因而就不能獲致應得照料。父母對於「反應強大」的小孩,常常也比較容易接納:「反應弱小」的小孩則反,被父母「冷落」的機會也較多,因為他不會哭鬧得使你覺得非應付他不可。父母、師長如只按著小孩當時的「反應」所引起的「情緒」程度來應付,則「反應強烈」的小孩比較容易被「寵壞」,長大之後對挫折可能會缺乏耐性;「反應弱小」的小孩則容易變為消極,並且心理總覺得父母偏心而被冷落。
 六、引起反應所需的「刺激量」:不管是對五官、生活環境或人與人之接觸等所產生的刺激,人們經常需要適宜地反應,方能適應社會生活。為了要引發這些反應,有些人可能需要大一點的刺激,有些人卻以很小的刺激,就可以引發他的反應。「活動量」大、「反應強烈」的小孩,不一定對微小刺激就有反應,但一旦有所反應時,其反應的量不但高而且強烈;同樣地,活動量少且反應弱的小孩,可能對微小刺激就有所反應。同一小孩對於產生反應所需的刺激量不一定是同樣的,刺激量的「大」或「小」,直接影響父母對小孩的態度,久而久之就成一定的模式。例如對「聽覺」反應較遲純的子孩,母親自然就要大聲呼喚他,而且可能帶些不耐煩的語氣與態度,但對於「聽覺」反應靈敏的孩子,母親只需輕輕一叫,他就有反應。前者對馬路上的汽車聲,小販的叫聲聽若罔聞,但後者往往立刻受到影響而轉移注意力。對母親的呼喚沒有反應,可能被誤認做「不理我」;對汽車聲反應靈敏,也許會被解釋為「注意力散漫」。家裡有客人來,可能不至於引起前者的注意,直到客人向他打招呼,才會有所表示;後者則馬上注意到了,還會上前招呼寒暄,這正是這兩人氣質不同的緣故。(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