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有十幾年駕駛經驗的朋友,最近犯了一項錯誤,以致破財數萬,只因為他在交通事故發生後不懂得如何去應付。
這位朋友駕車不慎,撞上了別人的車子,對這件輕微的交通意外事故,他自己認了錯,以為賠償個一兩千元修理費就可以了事。不料,一星期後,送來的帳單卻是四萬多元。他再去找保險公司,才知道已無法補救了,因為他既沒有向警方報案,也沒有在七十二小時內通知保險公司。
碰到這種情況,如果處理不當,不但可能拿不到分文保險賠償,而且連駕駛執照都發生問題。
萬一碰到這種情況的時候,應該立刻去辦理下列的七件事:
一、立刻停車:離現場越近越好,除非要救人出險或預防焚燒,未得警察准許,不可把車移動。如果你的車在快車道上,你便應向後走二、三十公尺,以閃光或其他方法向後方的車輛示警。或者請路人協助招呼後來的車輛。必須熄滅引擎。由於可能漏油,所以不要吸菸。
二、保持冷靜:儘管是輕微意外事件,暴躁常會引起口角,甚至釀成命案。不要爭吵,讓警察、法庭和保險公司來查明責任。
三、找人救傷:急救電話一一九必須記住,撥通了電話,警察巡邏車和救護車就會趕來。除非你受過急救訓練或傷者可能再度受傷,別移動傷者,以免加重他的傷勢。胡亂施救,常有害無益。
四、交換姓名:記下對方駕駛人姓名、地址,和車主的姓名、地址,把你的保險公司告訴他,但可別告訴他你的保險額。若他的車中還有別的乘客,應記下他們每個人的姓名、地址和顯然的體況。同時還須記下那輛車的牌號和其他登記資料。要是對方拒絕提供這些資料,不論他有何理由,你應在事故發生二十四小時內報警。
五、詳細記錄:如果錯在對方時,這點尤其重要。若有警察在場或趕到,應記下他的姓名、號碼和所屬單位等。假使你覺得對方駕駛人曾經飲酒,可以提醒警察請他記錄下來,儘可能多找些見證的路人,並記下他們的姓名和地址,至於見證人是否對你同情倒並不重要。
所有重要的環境情況也要記明,如:日期、地點、能見度、天氣、道路情況、交通控制裝置的狀況、雙方行車的方向和估計的時速,若在交叉路口,便該畫下路口的形狀,相撞的地點,及肇事後雙方將車停住的位置。若有傷者送往醫院,應記下醫院的名稱和地點。
詳細記錄一切有兩種重要的作用。因為你必須向保險公司提供詳盡的資料;而且可能在事後幾個月才出席法庭,那時這些細節在你的記憶中恐怕已經很模糊了。
六、正式報案:你雖然已向現場的警察報告了,還須另行正式報告警局交通部,否則便是違法。如果事件僅涉及輕微的財物損失,沒有傷人,那你可以在兩、三天內報案。若有人受傷,不論傷勢多輕,必須在二十四小時內報案。
七、申請保險:儘快以書面通知保險公司。有些保險公司對拖延遲送的案件報告是極不滿意的。在通常情況下,如果你在肇事後三天內不以書面通知保險公司,你就違反汽車保險條例,也喪失向保險公司要求賠償的權利。
你和保險公司來往的一切函件,都應留存副本,如果你收到肇事對方的律師,保險公司或當事人所送來的任何函件,都應立刻交給你的保險公司處理。
發生意外原已有許多不便或麻煩,而當事人又要在法律上步步為營,真令人難過。可是問題就在肇事雙方未必都是心地善良的人。所以萬一發生了不幸,便該斯文有禮而理智地合作,千萬不要太憨直。
碰到交通意外事故該怎麼辦?壬癸
- 2006-0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