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人格的發展與指導/乃欣

  • 2006-04-18
一、 人格發展的因素
 一個人從呱呱墜地起,就有他自己的人格。人格的發展,受遺傳(本質)、環境(機會)、和適應(方式)三個因素的影響;也可以說,遺傳決定了人格發展的範圍,環境決定了人格發展的方向,而生活適應的方法,卻成為兩者之間的連鎖,導致了人格發展之結果。在整個生活中,這些因素是互相影響互相統合的。遺傳和環境的相互作用,從胚胎時起直到生命終點永不分離,繼續不斷的彼此影響;而照顧和適應的方法,乃後天環境的勢力,也就是創造人格的動因。
 據心理學家認為:「人格就是個人的性格、氣質、智力及體格較穩定恆久的體制,以決定個人對於環境的適應。」最近的理論,均強調人格的完整性,廣義的係包括個體對於環境的一切反應而言,狹義的則僅包括其中較為穩定持久的反應。茲說明如下:
(一) 人格的發展:目前均認為是先天的遺傳因素和後天的環境因素相互作用的結果。例如智力測驗所測量的智力,在智力機能的速度和正確方面,係受先天的影響;至於測驗內容的認識及反應,係由後的環境來決定。蓋智力機能的速度和正確性,即使經過後天的訓練能夠改變,究竟是有限的;至於測驗內容的認識和對於測驗的反應,多半是受環境條件的影響。例如有些人研究的結果,認為五、六歲以前有良好的生活,對於兒童智力的發展甚有裨益。
(二) 氣質的變化:性格和氣質具有先天的基礎是無可否認的事實,但是後天環境因素的影響也不可忽略。例如神經和內分泌組織隨著持久的環境因素的作用而發生變化,將使氣質和性格也隨之變化,約制使情緒活動發生變化,智力的發展使意志活動發生變化等,都是日常可以看到的事實。
(三) 體格的變化:要發生比較穩定而恆久的變化,需要有相當的時間;雖然有些人格因素很難改變,但是祇要有適當的時期,用相當的時間來指導,仍能收效。尤其在發展過程中的指導,功效甚著,唯其如此,教育才有立足的餘地。我們可以說,及時給予適當的指導,是培養健全人格最基本的原理。如果個體有成熟的器官做基礎,對於學習活動有所反應,可以藉賞罰來培養固定的習慣,也可以因模仿而學習,更可以藉思考過程展開自發的學習活動。當個體未成熟時,用強制的方法指導其學習,祇能收到一時的效果,對於人格的建立甚少幫助。
(四) 個人環境的適應:人格的形成,最重要者莫過於人格的完整。蓋所謂人格是指性格、氣質、智力及體格等因素的完整系統,祇有完整的體制,才能對於環境作整體適應。所謂完整的人格,即「廣泛地接觸環境,利用過去的經驗和自己的智力,以克服一切不安定的狀態」,完整的反面乃人格的分裂,即「產生自卑感,喪失自信心,不能面對問題,祇知逃避現實,不能逃避時,陷於不安、輕浮、而恐懼自己所處的社會。」綜上所述,發展完整的人格,在於使性格、氣質、智力及體格各方面都有健全的發展。適應環境時,各因素能相互為輔,發揮各自功能去克服困難以謀順遂。
(五) 學習和表現:發展完整人格的資料,目前非常匱乏,尚有待今後之研究補充。生活中心的課程認為十歲以下的兒童,應該學習生活所必需的行為和表現,並指導兒童選擇更好的表現和行為;十歲以後的兒童,應該使生活目標更趨明確,指導他們對於自己的前途做賢明的抉擇;十六歲以後最重要的是幫助他們建立健的人生觀。其他如課外活動或特別教育活動,旨在使兒童經由自發展活動來表現自己,學習和他人合作的態度,以完成其完整的人格。這種學習和被動的學習迴然不同,由自己決定學習目標,擬定計畫,積極從事學習活動,並且在共同生活中,抑制自己自私的念頭,與他人合作,這種學習方式,對於完整人格的發展,大有裨益。
二、 幼兒人格指導
 人自出生之日起,數年或十年之內,為人格內容之納入期。在此期間,與父母兄弟家庭環境接觸,接受了許許多多事物的印象,心理上受到這些事物的滲透,不時產生曲折的變異,在不知不覺中,變成了自己人格的內容,不易分辨,亦不易改變。一個人從提到成長,個人的人格迴然不同,就以事業或工作的態度而言,有的表現得有勇氣、有決斷、有毅力、有責任心,有自信心、有自尊心、積極進取,樂觀奮鬥,富進取心和創造心,對人和平坦白、輕鬆和藹;有的正好相反,表現得懦弱寡斷,無耐心、無毅力、乏自信心、自卑、消極悲觀、無進取心、對人懷疑、欺騙詐偽、緊張暴躁、不負責任、不滿現實、滿腹怨言。但究其所以會有如此的分野,其最大原因,不外是基於其父母的照顧,以及幼年的種種教育因素所影響,這些影響其人格發展的因素,分別敘述如下:
 1、母愛的影響|嬰孩在出生後最初一兩個月,母親多能和嬰孩在一起生活、照顧自然較佳,亦較為安全周到,但由於各個母親的性格不同,照顧嬰孩的方法,以及愛的程度和表現的不同,導致嬰孩心理反應不一,而人格發展也就有了差別。在嬰兒期間,母親不能常和嬰兒在一起,或根本彼此分離,而改由保姆或雇用鄰人或他人代為照顧,則嬰兒在心理上即失去獲得滿足的固定中心;同時由別人照顧,大多沒有母親那樣周到和親切,因此,在嬰兒心靈上也常感覺得不滿足,內心即產生張力,愈不滿足,張力愈大,這種張力,是促使其不滿現狀的最大因素。這張力往往極早即可發現,且能延續至成人,精神上感到空虛,心裡總像失去了什麼似的,因此,他往往有意力求取得他種物質上或精神上之滿足,以補償其遺憾,解除張力,這種表現,乃缺乏充分母愛的結果。所以,母愛是生命過程中的第一塊拱門基石,它給予人類內在的活力,決定未來的幸福。有了母愛,才能保持情緒的安全感,失掉母愛,情緒便不穩定了。(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