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府承包航空公司機位補貼作業要點公布

  • 2016-08-18
 【記者吳嘉榮報導】連江縣政府承包航空公司機位補貼作業要點經縣府於8月3日發布施行。連江縣政府承包航空公司機位補貼作業要點如下:
 一、連江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改善台馬間空中交通,及增進本縣居民行之便利,爰訂定本要點。
 二、補貼對象:本要點補貼之對象為本府承包馬祖航線機位之航空公司。
 三、經費來源:依本要點辦理補貼所需經費,由本府依預算程序辦理。
 四、作業方式:本府所承包之航線、日期、航次及機位數,其作業方式依本府與航空公司協議訂之。
 五、補貼標準:實際搭乘人數未達包位之機位數,且經航空公司現場候補旅客後仍未客滿,本府仍應支付未使用機位費用,並以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公告之航線全額票價計算。
 六、請款程序及經費核銷:本要點核銷採月結制,航空公司應於次月10日前備具未使用機位相關資料(前個月飛航紀錄、包位統計表與發票或收據並貼附印花稅票)向本府請款,由本府集中支付撥匯入航空公司帳戶內。
 七、本要點溯自105年7月5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