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管處陸客淡季遊馬祖伴手禮馬祖高粱酒2款 申請至明年4月止

  • 2016-12-03
 活動:馬管處2016「卡蹓馬悠」媽祖在馬祖生態旅遊專業服務案。
 日期:105年11月17日-106年4月30日止(最後申請日4月15日),上限1萬份,發送完為止。
 內容:馬祖陳年高粱酒2款馬祖陳高及元尊陳年高粱酒。(三臨旅行社公司額外回饋:精油貼布)。
 對象:
 1、申請代領單位須為中華民國合法旅行社。
 2、伴手禮贈送對象限定中國大陸籍人士。
 3、旅行社需於至少5天前填寫申請表格領用清冊(以電子郵件或正式公文書)向執行單位申請本(伴手禮),並副知機關。
 4、執行單位審核後無誤,將以電子郵件或正式公文書核發領用清冊核准函,並副知機關。
 5、領取(伴手禮)須出示領用清冊核准函依領取流程辦理。
 伴手禮發送流程:
 1、發送地點:福澳碼頭。
 2、領取時間:上午08:30-中午12:00、下午12:30-下午16:00。
 3、領取文件:
 (1)印領清冊(需有領用人簽名、旅行社公司及代表人印章)。
 (2)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影本。
 (3)小三通入境馬祖船票(加蓋馬祖入境章)影本。
 (4)3天2夜馬祖地區住宿證明。
 (5)旅行社授權代領人員授權書及簽名。
 (6)旅行社代領人員有效身分證明文件(身分證或護照),其他文件。
 5、注意事項:
 (1)本活動不適用由台灣本島搭機(或輪船)進入馬祖地區或中轉之大陸籍旅客。
 (2)上述證件及交通票券須提供主辦單位拍照留存作為核銷憑證,並依個資法保護,不願提供者恕無法領取。
 (3)伴手禮兌換時間需為中國大陸籍旅客離境當日。
 (4)本活動每人限領1次(於活動期間再次入境者無法再次領取)。
 (5)代申請之旅行社如因辦理本案而影響機關名譽或造成損失時,機關得通知委辦廠商拒絕該領用人之後續活動申請。
 6、如有其他未盡事宜,依相關法令辦理。
 委辦:三臨旅行社公司(0836)26637。
 主辦:馬管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