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降補貼制度落實 航空公司、旅客 雙贏

  • 2004-03-20
 【本報記者陳鵬雄特稿】因南北竿機場起降條件不同而存在已久的航機轉降問題,在交通局與立榮公司協調之後,可望有所突破,轉降後段行程補貼制的落實,對航空公司及旅客而言應是雙贏局面,在機場改善並短期可實現的馬祖交通現況之下,也算無奈之中唯一的辦法。
 馬祖地區每年的二到四月是天候最不穩定期,統計資料顯示,這段期間無效飛航率特別高,但如果能藉由轉降制度的健全,對於降低無效飛航率是有幫助的。所謂的轉降是指航機起飛後,目的地機場因故無法降落時,就近選擇可供降落的機場之行為,這在國內其它航線亦曾出現。例如馬祖往松山的飛機就有多次因松山大雷雨而轉降台中機場的紀錄,就航空公司及旅客而言,轉降是可能帶來行程不便及飛行成本增加的問題,但卻是不可避免的。而馬祖南北竿機場相距不到十公里,又因為起降條件北竿優於南竿,因此,南機北降的機率遠比北機南降來的高。
 就轉降的定義而言,馬祖會發生的機會並不高,但相關的配套措施卻不能不落實,過去之所以很少有轉降事件發生,後段行程補貼制度是很重要的因素,原班機折返對航空公司而言是最沒有爭議的做法,但對旅客而言不見得是最好的方式。轉降補貼制度若能落實,對航空公司及旅客而言都好,航空公司如果在可以轉降的情況下選擇了折返,等於是白飛了一趟一毛錢也沒賺到,折返之後還要安排旅客搭下一班飛機,如果成功轉降,至少有單程票價的收入,回程還可以搭載候補旅客。對於旅客而言,台北往馬祖班機旅客的目的地不是南竿就是北竿,如果因天候因素而不得已轉降,南北竿之間的行程會比台馬之間來的容易,至少天候對於飛機的影響遠大於對快輪的影響。
 南北竿機場要想改善到近乎標準的機場,不是不可能,而是時間與金錢的問題,在短時間無法改變現狀的前提下,落實轉降後段行程補貼制度以及加班機制度化等措施,確實是有利於馬祖空中交通的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