僧多粥少 古厝修繕再等待 三年五億計畫 起死回生關鍵

  • 2005-08-27
 【本報記者陳鵬雄特稿】九十四年馬祖傳統閩東建築修繕補助名單經審查核定,在全縣一一四件申請案中,礙於經費只准了十三件,僧多粥少是聚落保存潛在的難題。地方政府訂定的修繕補助自治條例立意甚佳,未來要全面推動落實,經建會的三年五億計畫能否起死回生是關鍵。
 馬祖地區自實施閩東建築風貌修繕補助計畫四年來,每年各鄉島提出的申請案都有數十件之多,今年更高達到一一四件,所需經費由營建署專案補助。往年平均每年可獲補助約一千萬元,可執行的申請案在三十戶左右,今年因為預算刪減,補助款只剩三百萬元,結果只有十三戶獲准,其中包含芹壁聚落保存區民宅重建外觀,全額補助案約六十九萬元。若依照這種修繕的速度看,四鄉五島已知的一一四件申請案,全部執行完畢要九年時間,更何況還有很多民眾未提出申請或已申請未獲准而不繼續申請。
 目前補助計畫實施的方式有聚落保存區(芹壁、津沙、福正)外觀全額補助及非聚落保存區百分之四十補助兩種,聚落保存區的全額補助對非聚落保存區勢必造成經費排擠效應,未來在經費的編列上,應做區隔,也符合公平正義原則。除了一些傳統的民宅修繕之外,最近幾年很多社區可以看到全新混凝土結構,但外觀仿閩東特色的建築,整體而言,這些建物若申請傳統建築風貌修繕補助亦符合聚落保存的根本精神,因此,編列常態性的修繕補助經費是必要的。
 經建會原來的五年五億計畫準備一舉改變馬祖聚落風貌,但預算編列在台灣博覽會項下而被全數刪除,經建會方面仍在努力設法起死回生,據了解,機會還很大。這個計畫至今仍有某種程度的爭議,有人耽心大舉經費挹注會把馬祖搞的面目全非,其實錢多不是困擾,問題是如何有效的運用執行,全縣待修的古厝絕對不止一一四間,甚至把計畫執行的範圍拉大。不論新舊房子,不論是否為聚落保存區,只要外觀符合閩東建築精神者,一律以補助鼓勵修繕或改建,馬祖整體的建築風貌才更趨於一致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