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專欄》發展遲緩兒童為何需要早期療育?

  • 2006-04-12
 兒童發展與篩選活動。

 兒童發展與篩選活動。

文/中華民國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協會 秘書長林美瑗
資料提供:連江縣衛生局
 我們常說兒童是一塊可塑性極高的素土,或者說是一張白紙,大人要怎麼捏他、引導他,通常孩子會朝我們的期待方向發展。換句話說:嬰兒大腦的生長,最活絡的是產前最後三個月及出生後的頭二年,所以大人務必要好好守護他們,提供充足的養生食物讓孩子茁壯。嬰幼兒在三歲前是個好奇寶寶,對於萬物的感覺充滿「吸收性心智」,所以專家說:0-3歲是嬰幼兒身心發展的「黃金期」。
 孩子隨著年齡的增長過程,他們的生理、心理都會有持續性的變化,我們稱為「發展」(development)。「早期療育」的重要意義就是要把握嬰幼兒發展的關鍵階段,讓他們有落後的部分得到較為妥當的療育介入。
 醫療上我們常聽到「早期診斷、早期發現」,各種疾病是這樣的處置原則;而對於我們篩檢出來某個有身心發展遲緩現象的孩子,同樣需要「早期診斷」和後續的「早期療育」。當某個孩子被診斷確定有發展遲緩現象時,家長會出現各種可能的心理反應,反應的強度因人而異,但可以肯定的是:幾乎所有的家長都會很難過、擔心和惶恐。所以「早期療育」不僅是有發展遲緩的孩子需要接受相關的服務,連同家長的心理建設和對於孩子的發展相關知識,療育的內容和資源,都需要儘早明瞭,所以我們說遲緩的孩子需要「早療」,家長更需要「早瞭」。
 早早明瞭孩子真的有慢,有發展異常,需要家長的協助和特別的教養方法。逃避面對真相或以為孩子長大就自然會變聰明,家長若懷著這樣天真的想法,對有身心發展遲緩現象的孩子不是好事,我們也要呼籲父母不可以有這樣的迷思。
 根據歐美先進國家多年的經驗及研究顯示:早期療育不但可減少社會成本,也減少未來醫療、教育及機構和家庭付出的成本,同時也可提升未來社會公民的素質。根據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之統計,每投入1元於早期療育工作中,可節省特殊教育3元的成本;也有專家學者認為3歲以前作早期療育一年的功效是3歲以後10倍的功效,故療育愈早愈好,尤其要把握0至3歲的黃金療育期。
 總之,「早期發現」、「早期療育」對於「慢飛的小天使」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