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化垃圾處理方式(下)/文:連江縣政府環保局提供

  • 2006-09-13
 五、馬祖的垃圾處理
 (一)垃圾質量隨歷史年代推移
 民國60年以前馬祖幾乎沒垃圾,因為生活水準低,且少量的垃圾在物質缺乏的年代,都拿去燒火,要政府處理的垃圾微乎其微。民國60年至70年,未設垃圾處理場所,垃圾隨處丟,或集中堆置,由於量少,性質單純,並未形成嚴重之公共衛生問題。民國70年至80年,垃圾量不斷增加(尤其塑膠品),由於符合標準之垃圾處理設施尚未建置完成,只好將垃圾集中送至偏遠之山溝或海岸拋棄。民國80年至90年,世界環保風潮興起,民眾環境意識抬頭,政府開始建構海岸垃圾擋牆及掩埋場等,將環境衛生問題限縮。民國90年代開始興建操作垃圾焚化廠及衛生掩埋場,此時本縣垃圾處理完全合乎環保法令要求,垃圾公害減低到最小。展望未來,為了避免本縣垃圾處理用地無限擴張,完全消除垃圾延生問題,垃圾境外處理係垃圾處理方式之重要選項。
 (二)本縣垃圾處理設施逐年啟用
 民國81年北竿垃圾擋牆啟用,民國83年南竿垃圾擋牆竣工,本縣主要人口聚集之南、北竿鄉所產生垃圾不再進入海洋,將垃圾汙臺馬輪染局限於陸地。東莒垃圾衛生掩埋場及西莒垃圾衛生掩埋場分別於民國84年及87年完工,為本縣垃圾處理奠定標準化及法規化之里程碑。民國89年東引海岸垃圾擋牆完工,為本縣各鄉最困難地形興建之初步垃圾處理設施,保護東引海岸環境衛生。民國92年南竿廢棄物焚化廠啟用,至今成為全國碩果僅存正常運作之中小型焚化廠。金門環保局一行六人於九十三年九月二十一日至二十三日來馬參訪後,帶隊的林福永課長除了讚美美麗的山水之外,他說最羨慕的就是我們有一座廢棄物焚化廠,金門與澎湖目前因為未有焚化廠,所以還在為垃圾問題大傷腦筋。南竿垃圾焚化灰渣衛生掩埋場隨後完工,配合焚化廠完成南竿垃圾最終處理。民國93年北竿垃圾衛生掩埋場第一期工程完工,北竿鄉垃圾停止露天燃燒;民國95年底北竿垃圾衛生掩埋場第二期工程完工,可望解決北竿鄉未來十年垃圾處理問題。民國95年底東引垃圾衛生掩埋場工程完工後,馬祖最後一個令軍民及觀光客詬病之垃圾露天燃燒場走入歷史,本縣垃圾妥善處理率將達到百分之百。
 (三)資源回收率穩步上升
 1962年美國卡森女士出版「寂靜的春天」敲響環境惡化的警鐘;1972年瑞典斯德哥爾摩聯合國大會發表「人類環境宣言」宣告環保時代來臨;1982年國際社會簽訂「海洋法公約」保護海洋環境免於汙臺馬輪染;1992年巴西里約熱內盧「地球高峰會」一百零四國領袖將環保議題推上國際舞台歷史巔峰。在世界環保風潮帶動下,大眾體認世界資源逐漸枯竭,必須將垃圾中百分之四十之資源物質分類收集後循環再利用,以利人類社會生生不息、不虞匱乏、永續經營。
 馬祖民國82年開始宣導垃圾分類資源回收,奠定資源回收基本觀念及初步執行架構。民國84年及85年委託工研院兩度執行共計53加侖汽油桶1104個及廢棄汽車三台等巨大垃圾製作人工魚礁80組投放珠螺海域,既解決垃圾問題又滋養海域生態。民國86年由鄉主辦收運資源回收清運,並從學校、軍方及機關單位等重點加強回收。環保署為推行垃圾減量及建立資源回收管道與市場制度,於87年7月成立資源回收基金管理委員會,積極推動「資源回收四合一計畫」,透過回收獎勵金及市場機制,提高民眾回收意願、擴大回收層面與績效。民國88年馬祖開始將資源回收收集、清運後分類、壓縮、打包、運台及送交末端再生處理廠等全部流程委託外包廠商辦理,績效良好。在全部垃圾中資源垃圾佔百分之四十,馬祖資源回收率已達全部垃圾中之百分之二十五,超過一半,也比大部分縣市回收率高,係連江縣足以認定為績效優良環保施政項目之一。
 (四)廚餘回收配合垃圾強制分類政策成效立竿見影
 馬祖自95年1月1日實施強制垃圾分類政策以來,每日一般垃圾降至10公噸以下,而廚餘(有機垃圾)部分每日回收已達8公噸以上,主要來自家戶、餐飲業未食用完畢之廚餘及市場所產生之果皮、菜葉、動物下腳料等有機廢棄物;因此類有機垃圾含水量很高,致熱值偏低,若直接進入焚化爐處理,將嚴重影響焚化爐之運作;其中食鹽氯離子更是戴奧辛之前趨物質,為了避免戴奧辛產生,必須將廚餘自垃圾中分離出來。廚餘中大部份是可被微生物分解之有機物,若能將有機垃圾作有效處理再利用,除可達成垃圾減量、節省垃圾處理費用、延長焚化爐使用壽命,並可利用有機垃圾製成的堆肥成品回歸土地,使土壤肥力得以改善與提升,減少栽種花木蔬果時所使用化學肥料數量。同時若能將有機堆肥運用在髒亂點或畸零空地上,結合環境改造及綠美化工程,逐步將髒亂點或畸零空地轉化成花圃及綠地,或是輔導成立縣民農園,提供縣民休閒活動的空間,更能營造城鄉新風貌。
 馬祖原有環保義工自發性進行家庭廚餘之分類回收,甚至自行堆肥化處理,現因有完整之收集清運體系,故已有逐漸併入清運體系之趨勢,以致目前廚餘量日增。
 (五)開辦巨大垃圾維修再利用
 巨大垃圾包括廢沙發、床鋪、桌椅、櫥櫃、腳踏車及修剪庭院的樹枝等,這些廢棄物由於體積龐大,不易定點定時收集清除,且國內普遍缺乏完善的回收再利用體系,故多以焚化或掩埋處理,未能有效利用資源。如將具有修繕價值的廢家具、腳踏車等巨大垃圾,加以修復後再使用;無修繕價值的,經過分類、破碎、選別後,回收其中的塑膠、金屬、木料等物質再利用,不僅可減少巨大垃圾產生及其處理費用,亦可節約自然資源使用,減輕環境負荷,有助於達成垃圾「全分類、零廢棄」的目標,建立資源永續利用的社會。
 為妥善處理巨大垃圾,促進物質回收再利用,環保署訂定5年(民國92年至96年)「巨大廢棄物回收再利用計畫」,協助各縣、市推動辦理。預定至民國96年,在國內設置 25處回收再利用廠房,每日回收再利用量可達120公噸。這個計畫已列為行政院「挑戰2008國家發展計畫-綠色產業-資源再生利用計畫」項下的子計畫,屬環保署現階段重點工作。
 馬祖亦執行本項工作,以廢木頭興建倉庫,樹枝絞碎作為堆肥基質等,成效良好。目前正進一步興建巨大家具修復工廠,預定95年底即可有修復之廢棄家具、腳踏車及電器品等,重新再生,服務縣民。
 六、結語
 愛因斯坦說過:聰明的人絞盡腦汁解決問題,有智慧的人盡量避免產生問題。進入廿一世紀,對廢棄物的處理我們應有新的思維,那就是推動「全分類、零廢棄」政策。在原物料→產品→消費→廢棄物這個流程中,以減量為首務,配以推廣重複使用、資源回收再生、有機物堆肥化處理、有毒物質的處理,例如鼓勵減量,要求製造商更改設計以減少產品使用後的廢棄物、無法回收和堆肥化處理的產品材質必需更改,如此除了減量外,大多數產品所用的材質都可以回收再製或可做堆肥,那麼所剩下來的廢棄物就很少了,而我們也就不需要花費巨資興建垃圾處理設施,也可避免汙臺馬輪染環境、危害人民的健康。在國家進入民主化成熟階段,我們應該知道環境的汙臺馬輪染和政治的腐敗是成正比的,而和民眾的參與成反比。所以要能達到民主化和舒適的環境,民眾的參與是最關健的因素。希望大家一起來關心我們生存的環境,不久的將來也能像澳州首都坎培拉一樣,在2010年時沒有任何的垃圾需要送去掩埋場掩埋(坎培拉沒有焚化爐)。那麼我們生存的地方除了有傲人的經濟發展外,再也不會被外國人譏為是生活在垃圾堆的暴發戶。
 目前推行「全分類、零廢棄」方案的國家或城市有:澳洲首都坎培拉將於2010年達成垃圾零方案的目標;紐西蘭已有十三個城市加入於2015年達到零垃圾方案的行列;美國華盛頓州西雅圖於1998年垃圾減量已達44%,而家戶的回收率更高達60%;加拿大新斯科地亞家戶垃圾已減量75%。
 何必如此費力耗時地去執行零垃圾方案?何不輕而易舉的以掩埋或焚化的方式瞬時解決頭痛的垃圾問題? 那麼我們來看看有何差別:
 (一)經濟面:「全分類、零廢棄」方案不僅避免垃圾處理設施的無限擴增,節省龐大的設施投資及操作維修經費,避免浪費大筆納稅人的稅款,而又可活絡本地的產業和增加本地的就業量。
 (二)環境和生態面:「全分類、零廢棄」方案節省資源與能源的消耗,降低資源的開發,避免因處理垃圾所造成的二次公害,同時促進生態的循環,達到資源世代共享,生生不息。
 (三)社會面:「全分類、零廢棄」方案必須要全民參與,社區經營;如此使民眾有更多的機會接觸,共同討論和參與行動,凝聚社區意識,使民眾相互的關係更緊密,社會更和諧。
 垃圾問題不是政治問題,更不是科技問題,所以我們無法用政治的手段和回饋的方式來解決,也不必要靠高科技。其實目前國內所採用的掩埋和焚化方式,前者為古老的方法,而後者也不是尖端科技;而今許多事例已證明兩者都無法真正解決垃圾問題。事實上,垃圾問題純粹是社會問題,由於大量消費和拋棄式文化而產生的。社會問題沒有捷徑可循,必得用社會的手段才能解決。最根本之處就是自己產生的問題自己解決,減量、重複使用、回收再生是不二法門;而另類經濟觀的型塑和消費文化的變革,就得從教育和社區著手。首要之務,就是打破主流的垃圾處理思維,建立全新之垃圾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