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馬祖學術研究發表會 馬祖文化資產保存現況的初步檢討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建築與古蹟保存研究所教授/林會承

  • 2011-01-02
  摘要
 本文為作者數次前往馬祖考察文化資產事務後,綜合整理的一點初步、直觀式見解,以供連江縣政府及所屬文化局,以及文化資產界朋友們參考之用。
 馬祖於2009年經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列為全國17處「臺灣世界遺產潛力點」中「金馬戰地文化」的一部分,說明了馬祖整體面貌具備了深厚的世界級文化資產的價值。這項殊榮提醒我們應更加注意保護馬祖有形及無形文化的真實性及完整性、以及制定適當的保護及永續發展策略及措施。
 就數量上來看,馬祖的文化資產指定登錄數量偏低,文化局宜加快腳步完成各類文化資產的普查工作。在古蹟、歷史建築、文化景觀、傳統藝術、民俗、自然地景等方面,宜以總體性、系統性的思考為基礎,在每一種類型中挑選較具典範形制、並保存完好者,進行登錄或指定;在聚落保存方面,宜加強再利用經營管理的相關措施。
 近年來,馬祖成為國內觀光旅遊的據點之一,部分具有良好品質及氣氛的服務設施逐漸出現,令人感到興奮。但在另一方面,部分不合宜的外來文化已逐漸入侵到馬祖列島,令人感到擔憂。面對這些變局,連江縣政府宜成立一個專案委員會,為馬祖列島勾勒出一幅理想的自然文化的遠景,以及訂定全區保存、發展、景觀、經營管理等準則,以為馬祖的美好未來預做準備。
 關鍵字:馬祖、文化資產保存、臺灣世界遺產潛力點、世界遺產
 馬祖距離臺灣本島稍遠,加上1991年才因政府廢止「動員勘亂時期臨時條款」,與金門同步結束戰地政務,回歸一般民主體制,成為自由開放的地區。受到地理區位條件及政治因素的影響,馬祖文化資產保存的發展,較臺灣本島及澎湖略為遲緩,但是嚴格的軍事管制,使得馬祖的文化資產保存及自然保育,相較於臺澎地區,較少受到經濟成長及社會變遷的衝擊,而保留較具原味的風貌,有如俗話說的「塞翁失馬,焉知非福」。
 我大約在2000年上半年,首次有機會在內政部的安排下,來到馬祖現勘及審查東莒東犬燈塔修復及再利用計畫(楊仁江老師主持)及大埔石刻修復工程(漢光建築師事務所辦理)。2007年9月在連江縣政府文化局安排下,第一次有機會廣泛的參訪南北竿、東莒及東引的文化資產;同年10月應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之邀參與「媽祖信仰與馬祖國際學術研討會」,並抽空參訪南竿的一些村落;2009年7月因應文建會文化資產總管理處籌備處委託本校建築與古蹟保存研究所辦理「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一區)專業服務中心」工作上需要,會同張崑振、王維周、黃士娟等數位文化資產保存界的學者、助理及學生,來到南北竿及東引考察文化資產保存維護狀況。
 說實在我個人對於馬祖文化資產的瞭解並不足夠,特別是我個人從未在馬祖進行過學術研究工作,因此這一篇文章可以說是基於數次至馬祖參訪後,所察覺的一點粗淺、直觀式的見解,未必周全而正確,只是利用這個難得的機會,提供大家思考之用。
 一、馬祖文化資產保存的歷程
 從《2009臺灣文化資產保存年鑑》所收錄的資料中,我們大體上可以瞭解到馬祖文化資產保存歷程明顯的分為兩個階段。
 第一個階段是1982年「文化資產保存法」公布施行後,我國的文化資產分為五類,分別是:由內政部主管的古蹟(當時所稱「古蹟」包括現今所稱的古蹟、聚落、遺址、以及部分文化景觀)及民俗及有關文物、教育部主管的古物及民族藝術、經濟部(農業局,1984年以後改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承辦)主管的自然文化景觀;2000年「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三次修正後,新增「歷史建築」類,以行政院文建會為主管機關。在這個階段中,所有古蹟由內政部指定、解除及變更指定,至1997年「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二次修正後,才改由各級主管機關自行指定。在內政部主導期間,先後於馬祖指定第二級古蹟東犬燈塔(1988年11月11日,2008年12月變更為國定古蹟)、第三級古蹟大埔石刻(1983年12月28日,2008年12月變更為縣定古蹟)及第三級古蹟東湧燈塔(1985年8月19日,2008年12月變更為縣定古蹟),共計三處;當時連江縣古蹟的地方主管機關為民政局自治行政課。至於民俗、古物及民族藝術三類,在2005年以前,全國均未進行指定工作;而自然文化景觀中的自然保留區,並無位於馬祖者;至於歷史建築採取地方登錄制,在2005年以前連江縣政府文化中心(2003年以前)或文化局(2003年以後)並未進行過登錄工作。
 第二階段為2003年1月連江縣政府文化中心改制為文化局,2005年11月「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五次修正並全部施行後,將我國文化資產變更為7類9種:古蹟、歷史建築、聚落、文化景觀、遺址、傳統藝術、民俗及有關文物、古物、自然地景。其中排列前面的6類8種由文化局主管,自然地景由建設局主管。2006年3月連江縣政府設立連江縣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以負責馬祖地區文化資產指定登錄及重大事務之審議工作。2008年底文化局積極的展開文化資產資料蒐集及提報工作,隨後審議指定登錄以下物件:(1)歷史建築登錄:金板境天后宮(2010)一處、(2)聚落登錄:津沙(2008)、芹壁(2010)、大埔(2010)三處、(3)遺址指定:熾坪隴遺址(2008)一處、(4)傳統藝術登錄:鼓板(2009)一件、(5)民俗及有關文物登錄:擺暝(2009)一件、(6)古物登錄:元中統古碑(2008)一件。
 二、馬祖文化資產的調查研究及修復
 馬祖的法定文化資產,一般而言,保存狀況尚佳。三處古蹟,均先後委託專業團隊完成調查研究工作,而東犬燈塔已完成修復工作,其調查研究及設計監造單位,分別為:楊仁江建築師事務所(東犬燈塔及東湧燈塔)、漢光建築師事務所(大埔石刻)。在歷史建築金板境天后宮及古物元中統古碑方面,目前尚未進行調查研究,但現況尚稱良好,並未有明顯的立即危險性。
 在聚落保存方面,除了縣政府文化局所做的努力外,馬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透過補助獎勵辦法持續推動「馬祖全區傳統建築聚落保存計畫」,以鼓勵居民從事文化資產保存工作,並於2009年以前,與連江縣政府文化局共同完成北竿芹壁、南竿津沙、莒光福正(含大埔)等三個聚落保存區的古建築修復及整體景觀改善工作。
 三、馬祖文化資產保存的初步檢討
 近年來馬祖文化資產的保存工作,有顯著的提升,很令人感到高興,也讓人有所期待。就馬祖的優良先天條件而言,在文化資產保存方面還有很大的揮灑空間,以下僅就作者專長的有形文化資產部分,對於馬祖文化資產保存的未來發展,表達一點初步的看法。
 (一)馬祖全區之保存
 馬祖卓越的自然地景、由悠久歷史所累積而成的深厚獨特的民間無形文化及有形文化、以及因兩岸軍事對峙而有的壯觀龐大的軍事設施,三者結合成馬祖特有的自然文化意象,是其他地方所不易仿製的資產。2009年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將馬祖列為全國17處「臺灣世界遺產潛力點」中「金馬戰地文化」的一部分,說明了馬祖整體面貌具備了深厚的世界級文化資產的價值。從2010年初開始,文建會文化資產總管理處籌備處針對「臺灣世界遺產潛力點」展開相關的保存及推廣的基礎工作,包括文宣品編印出版、權責單位的協調、以及記錄片攝製等。
 世界遺產的登錄、保存及經營管理,在近年來已成為國際間眾所矚目的事務之一,馬祖擁有作為世界遺產的條件,因此需要特別而審慎的遵守聯合國教科文組織( UNESCO)對於世界遺產的規範。在世界遺產的基本規範:「世界文化與自然遺產保護公約」(Convention Concerning the Protection of the World Cultural and Natural Heritage)及「世界遺產公約作業準則」Op-erational Guidelines f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World Heritage Convention,以下簡稱「世遺準則」)中,提到傑出普世價值(Outstanding universal value「世遺準則」第49-53條)是作為世界遺產的要件之一;而真實性(Authenticity 「世遺準則」第79-86條)及完整性(In-tegrity「世遺準則」第87-95條)為具備傑出普世價值的必要條件;此外,遺產的保護(protection)及經營管理體系(management system),為參考指標之一。換言之,維護馬祖的有形及無形文化的真實性及完整性、以及適當的保護及永續發展策略及措施,是保護馬祖文化資產價值持續擁有世界級水準的基本要件。「真實性」意味著保存物件的原本風貌,而不惑於當今自以為是的不當修改或添加;「完整性」意味著保存物件的總體面貌,包括了有形及無形、文化及自然的部分,而非僅限於較精緻的部分,畢竟紅花綠葉各有角色,不可偏廢;「保護」意味著透過嚴謹審慎的過程,以延緩現況遭到自然或人為破壞;「經營管理體系」意味著以永續經營為基礎,針對資產物件研擬一套合理的再利用及管理維護機制。在澳洲ICOMOS所研擬的「布拉憲章」(The Burra Charter)中,對於前述各項原則有相當嚴謹的論述,或許可以供作參考之用。
 (二)馬祖文化資產指定登錄
 在1982年「文化資產保存法」公布施行後,我國法定文化資產的數量急劇增加,到2009年底我國共有以下各類受到保存的文化資產:古蹟712處、歷史建築902處、聚落5處、遺址36處、文化景觀24處、傳統藝術70件、民俗及有關文物59件、古物798件、文化地景(珍貴稀有植物11種、自然保留區19處)。
 相較於上述的數據,馬祖的文化資產指定登錄數量相對的偏低。雖說數量少可以集中心力照顧,但是就馬祖所擁有的豐富資源來看,似乎還有上調的空間。我個人的看法是,馬祖的土地範圍不大、管轄區域清楚而獨立,文化特色顯著,是一個非常適合進行通盤性考量的地區,文化局宜加快腳步,完成各類文化資產的普查工作,同時以總體性、系統性的思考為基礎,進行登錄指定作業,以免珍貴的文化資產受到近年來觀光旅遊及經濟成長影響,而遭到破壞。至於各類文化資產所面對的問題不同,分項說明如下:
 1、古蹟及歷史建築方面:目前所指定的三處古蹟,就其歷史文化或建築物本身而言,均具有極高的價值,但是三者與本地居民的生活並無直接關係,導致馬祖居民與古蹟之間缺乏情感上的互動,也使得文化資產保存觀念無法在馬祖迅速形成風氣。我個人的建議是,文化局宜加強屬於常民文化的古蹟及歷史建築的指定登錄。在這幾次考查中,我個人發現馬祖的傳統住宅有多種形制,常見者如方形一樓半或兩層樓的「兩扇一大間」、「三扇兩間」及「四扇三間」外,還有一些類似「L」、「ㄇ」或類似店仔厝形制者。就廟宇而言,除了已登錄的金板境天后宮外,尚有如山隴玉封白馬尊王廟、坂里天后宮、芹壁天后宮及牛角五靈公廟等許多不同類型。我個人認為,透過宏觀的角度,將馬祖的建築物區分為住屋、廟宇、店鋪等各種類型,在每一個類型中挑選其中較具典範形制、並保存完好者,進行登錄或指定加以保存,這麼做對於馬祖本身的有形歷史文化保存,將會發揮極大的功能;對於訪客而言,透過文化局系統性的保存,更容易瞭解馬祖文化的精髓。
 2、聚落:馬祖目前擁有全國數量最多的法定聚落,這得要感謝文化局及馬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在過去數年來的努力,當然也不能以此自滿,馬祖還有許多完整而珍貴的聚落有待政府加以保存。馬祖聚落目前所面對的最大問題在於經濟政治因素導致人口外移,同時也傷害了馬祖原有的「境」「社」體系、以及許多民俗、傳統藝術等無形文化資產。如何建構適當的聚落再生計畫,以地方產業振興為核心,以吸引回流、以及保存或重建社會體系及維繫民俗、傳統藝術等無形文化資產活動,或是透過與文教單位、社教單位或企業合作,規劃營隊方式,充分運用這些聚落資產功能,是馬祖聚落現階段需要集思廣義的議題。
 3、文化景觀及自然地景:除了聚落景觀之外,馬祖最令訪客驚豔者,無疑的是文化景觀及自然地景。就文化景觀而言,馬祖的軍事景觀,如南竿北海坑道及大漢據點、東引安東坑道及一線天、南竿鐵堡等,以及散布於馬祖列島的沈有容及蔡牽事蹟的相關物件;在自然地景方面,東引島及東莒島等壯闊的地形景觀、西莒及北竿附近的黑嘴端鳳頭燕鷗保護區等,都具有高度價值,但到目前為止均尚未受到保護,縣府宜儘快的加以指定登錄。
 四、小結
 在1991年結束戰地政務之後,馬祖成為國內觀光旅遊的據點之一,在近年來,文化觀光的比例逐漸增加,具有良好品質及氣氛的服務設施,如芹壁村的民宿及休閒餐飲、牛角及清水的餐飲漸次出現,令人感到高興。
 但是在另一方面,令人感到擔憂的是外來文化已逐漸入侵到馬祖列島,例如將珍貴的馬港天后宮改建為重檐歇山式的北式建築、津沙天后宮及山隴境白馬尊王廟改變形式,讓人感到突兀。如同前面提到的「真實性」是文化資產價值的最高準則之一,目前存有的形制最能代表馬祖歷史文化內涵,當這些指標性構造物被改建為另外一種形式時,也就意味著馬祖珍貴而具有特色的文化受到嚴重傷害,我們必需謹記,真實的東西,才是最可貴的東西。事實上,保存文化真實完整性,與現代化品質及浪漫的想像不僅不衝突,透過良好的規劃設計,可以讓三者產生相加相乘的功效。
 在文章的最後,我個人呼籲連江縣政府應成立一個專案委員會,為馬祖列島勾勒出一幅理想的自然文化的遠景,以及訂定全區保存、發展、景觀、經營管理等準則,為馬祖的美好未來預做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