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祖聚落保存與景觀風貌維護觀察 薛琴/中原大學建築系助理教授

  • 2011-02-27
 摘要
 連江縣在1999年發布了「聚落保存政策白皮書」,將芹壁、津沙、福正與大埔四村,劃為「聚落保存區」,要求以傳統的形式、色彩、材料、工法等四大原則,來進行聚落傳統建築的「原貌修復」。並在牛角聚落成立「城鄉工作室」,專責推動傳統聚落的保存、修復和再利用等工作。2007年行政院正式核定補助馬祖地區五年五億「閩東傳統聚落保存」計畫,然在推展聚落保存同時,最重要的不只是將傳統建築修復為舊觀,更重要的是應聚焦於地方資源的發掘,強化地方居民經營管理能力的提升,在中央與地方政府協力運作下,以發揮整體最大之實質效益。目前芹壁、津沙與大埔都開始將一些傳統建築修復為舊觀,芹壁和津沙也有部分整修完成的傳統建築在經營。然則,聚落保存實際起動後的真正經營管理以及在開發利用,特別是被登錄為文化資產後,歷史可續性的保存、開發建設的控制、居民生活質量的提高、景點遊客密度區域的管制與景觀風貌維護,才是關注的重點,本文試就聚落保存與發展的趨勢以及台灣近年來的市街聚落保存的狀況,比較馬祖聚落保存與景觀風貌維護作探討。
 關鍵詞:聚落保存、景觀風貌維護、馬祖
 一、聚落保存與發展的趨勢
 歐美的聚落保存的觀念起始於二次大戰後,因為在二次大戰期間,歐洲大部份的城市均遭到無情的轟炸而摧毀。戰後幾乎西歐許多國家,接受美國經濟援助馬歇爾計畫(1948-1953)開始展開重建工作,一直到60年代,歐洲經濟快速發展,都會中興起的辦公大廈、集合住宅、購物中心取代了歷史名城的古老風貌,但伴隨而來的,卻是都市快速發展所造成的環境污染、社會混亂、文化質變與能源危機。於是到了70年代,西歐興起了反文化運動,社會保存的課題因而出現。1975年「歐洲建築遺產憲章」 ( The European Charter of the Architectural Heritage ) 提出宣言:「任何都市規劃與區域規劃的首要考慮的因素,應為基於社會公平精神的『整合性保存』( Integrated conservation )」。在此確認了歐洲官方對歷史保存的政策,同時也肯定整合實質環境保存與社會保存的必要性。
 這種情況也同樣地發生在台灣,當60年代以後經濟高度成長時,都市受到各項經濟帶動的衝擊,都會區裏有比較多的就業機會和較高的報酬,於是吸引大量農村人口遷往都市,普遍城鄉發展的趨勢,是從農漁村聚落形態走向工業化及都市化的都會形式,這種現象一方面造成農漁村價值觀念的瓦解,也使得傳統地方產業逐漸沒落,地方的文化特質和歷史遺產不斷消失的危機;而另一方面,在遷往都市中的這些外來人口,都存著暫時來都市討生活的過客心態,缺乏對自己所居住的社區認同,以致造成都市中人際關係的疏離和對公共事務的冷漠。傳統聚落的保存已是當代世界的潮流,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於2001年公布的新列入的世界遺產名單中,像是法國大巴黎地區東南邊普羅旺城中世紀市集、見證東非發展的肯亞古城、葡萄牙、西班牙、烏茲別克、摩納哥等老城區、工業聚落或礦產遺跡也都列名其中,此種保存整個城區的發展軌跡的趨勢,對於澎湖的傳統聚落保存,如何在發展中重新定位,並與新發展區融合等,都將帶來新的思考及影響。
 二、台灣聚落保存的迷思
 台灣實質的聚落保存工作,其實早在70年代開始就有政府與學者專家主導的鹿港古蹟保存區,以及透過古蹟指定與好茶人自發的舊好茶聚落,或整合行政資源、結合社區及規劃團隊的二崁聚落保存等,這些過往進行的聚落保存過程是否滿足聚落保存的精髓?以下的幾項問題頗值得探討:
 (一)傳統聚落在文化資產保存法修正前,被界定為「古蹟」中的「古建築物」類型裏的「市街」來加以保存。修法後仍被歸為與古蹟同一類,但已獨立於古建築物、古市街、考古遺址及其他歷史文化遺蹟,而成為古蹟之一種類型。在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細則中將之定義為「具有歷史風貌或地域性特色之建造物及附屬設施群」。然而「聚落」實際的定義應該出自於社會學,是探討人際的互動關係的,如果在整過聚落的論證中將「人」的因素忽略了,那只是一堆房子而已。例如在日本的文化財保護法中,只有建築物或建築物群,但由民間組成的「全國町並保存聯盟」卻負責實質推動人際互動保存工作。由此可見古蹟和聚落的保存木地和方法是不同的,應各自有規範和作法。
 (二)聚落或社區保存是時代發展及居民生活經驗的重要見證,也是目前世界遺產保存的重點之一,然而因為聚落與居民私有財產及生活空間息息相關、如何讓居民從文化資產保存過程中,體認聚落空間特色可以轉化為促進經濟活動的基礎,並與日常生活緊密結合,因此居民的參與便成為文化資產保存工作推動上的重要課題,不宜由政府部門來主導。
 (三)聚落的保護如果能從古蹟保存的觀點脫離,聚落的發展才能顯現生機,以日本足助街屋保存協會為例,最初想依照「文化財保護法」,申請被指定為「傳統建造物群保存地區」,然而到最後考慮到老街修繕所費不貲,但公部門經費有限;「文化財保護法」的種種限制又很難得到町內商家與居民的同意;因此,他們不願意再受法條繁文縟節的拘束,改由居民自己來保存老街。結果非常成功,甚至還以「足助社區營造協會」為首的八個民間團體,向議會提出了制訂「景觀條例」的請願書,充分表現了居民對對家鄉的愛護之情。專業者和政府應激發鼓勵居民自我保存的意念,減少過分的涉入。
 (四)聚落的定義如果從地理學的觀點來看,它是一圈定範圍的人群,共同生活單位的總稱,因此涵括村莊、相接與都市等人口聚集的地方。而晚近都市史家則視整體聚落為一生態體系,結合和人群社會、實質環境條件與自然現象,企圖將生產、防禦、親屬關係作一綜合性的統整。
 (五)聚落保存經營管理須重視空間保存活用之再發展,是以改善生活環境及為居民創造就業機會為主要訴求,再利用可做為地方經濟發展的動力,促成經濟發展的實質利益。這是保存者或文化人所必須思考的方向。公部門、居民、專業規劃者、投資經營者及都市計畫專家共同組成團隊,這都是聚落文化保存及經營得以成功的不可或缺者,並且必須彼此牢牢扣合相互合作。環境維護以提升生活品質即有效的經營管理策略,可視為聚落保存的成功指標。
 (六)目前台灣尚無「景觀條例」相關的法令,對於聚落的景觀管制多為原則性的規範,例如對建蔽率、容積率等的限制或對建築物形貌、高度、色彩等規定,且僅附在都市計畫發展計畫之中,法令位階不高。相較之下國外如日本的景觀法、傳統的建造物群保存地區制度,或英國景觀條例是比較具體的。應從法律地位修法中著手,使其規範更加明確,也有管制與保存的依據。此外,對於聚落保存區相關物件之修繕及維護要能提供適當的補償措施,亦可以提高保存意願。因此聚落保存及景觀保護的可被執行法令工具需要及早訂定。
 (七)聚落保存後的開發利用,特別是被登錄為文化資產後,歷史可續性的保存、開發建設的控制、居民生活質量的提高、景點遊客密度區域的管制與景觀風貌維護,皆是關注的重點。
 三、馬祖的聚落保存
 連江縣在1999年發布了「聚落保存政策白皮書」,將芹壁、津沙、福正與大埔四村,劃為「聚落保存區」,要求以傳統的形式、色彩、材料、工法等四大原則,來進行聚落傳統建築的「原貌修復」。並在牛角聚落成立「城鄉工作室」,專責推動傳統聚落的保存、修復和再利用等工作。
 這四個聚落保存區中,連江縣政府先後發包修建芹壁兩批古厝成為民宿、咖啡屋和簡餐廳,委託民眾經營,及提供遊客住留。南竿津沙村劃定為聚落保存區後,政府也出資修繕倒榻破敗的古厝,地方民眾集資經營。東莒的福正村和大埔村,連江縣政府和馬祖國家風景管理處也先後投入大筆經費,補助民眾以原貌修復古厝。
 很顯然,馬祖傳統聚落保存主要的工作是由連江縣政府與觀光局馬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再發動和執行,聚落永續發展資源則建立在優先推動觀光建設,以使傳統建築聚落保存與觀光旅遊規劃相輔相成。固然中央有五年五億預算之挹注,但地方政府的參與度、馬管處對相關資源的分配,在地人之角色、專業人員與輔導團隊介入時機或程度等,均攸關聚落保存的成敗。長期則應在保護聚落及自然景觀相關制度的建立,協助地方居民研商具體自行改善的措施,以發揮聚落自主永續發展的效果。
 為確立推動地方聚落保存的大方向,馬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最近與連江縣政府聯合召開「馬祖地區傳統聚落保存修繕機制研商地方協調會」,專案團隊針對「馬祖聚落保存計畫政策協商委員會的組成方式與協商機制」、「各種修繕機制在執行細節上的修正意見」兩大議題進行討論。然而對於聚落的自然與人文環境的維護、居民參與的途徑、永續經營的開發等方面,需要在各界作更廣泛的交流與更多的的努力。
 四、觀察
 傳統聚落是時代發展及居民生活經驗的重要見證,也是目前世界遺產保存的重點之一,然而因為傳統聚落與居民私有財產及生活空間息息相關、如何讓居民從文化資產保存過程中,體認聚落空間特色可以轉化為促進經濟活動的基礎,並與日常生活緊密結合,成為文化資產保存工作推動上的重要課題。
 馬祖傳統聚落保存的問題癥結,則是在傳統生活的模式已經消失,無論是漁業或軍事用途,致使人口外移。藉用觀光導項也許會挽回一些生機,但長久之計仍需要一些創意性之思考,從永續經營和自然資原保護之角度,來思考永續發展之途徑。
 從許多聚落保存的經驗中,我們可以尋找出聚落保存的方式應是整體性的,而非片斷的。聚落及市街的保存、生活的保存、傳統技藝的保存、民俗的保存都應該是一氣呵成的。歷史建築、古物是有形的文化資產,而常民生活、民俗是無形的文化資產,無形文化資產要能根植於有形文化資產才能長遠保存;而有形文化資產則需藉無形文化資產來充實其內涵,二者相互依托而不能獨立。
 我們又發覺到幾年前的芹壁或大埔,依舊保留著自然景觀與歷史傳統歲月的痕跡,但自2005年後的芹壁,卻已經開始出現完全不協調的新建築、新屋頂、新階梯。在聚落保存的大方向上,是應該作一些思考的時候了。過去從政府與學者專家主導的鹿港古蹟保存區、或透過古蹟指定與好茶人自發的舊好茶聚落、或整合行政資源、結合社區及規劃團隊的二崁聚落保存。或看到日本足助街屋保存、妻籠宿聚落保存,秉持團結與互助精神所進行的自我規範的聚落保存過程,可以作一些對照和比較,也讓我們瞭解社區居民的參與,與共同價值的凝聚與推展,永續的經營,實為聚落保存與地方再發展的關鍵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