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嘉榮報導】改革力求完備,建立長遠地方黨部主委直選制度。中國國民黨連江縣黨部昨天召開連江縣黨代表暨縣委員座談會,黨代表認為,主委由黨員直選後,應釐清主委權利義務、職權範圍與黨部財務、人事等問題,相關制度規範也需因地制宜,避免與地方情勢無法契合。
國民黨4日中常會通過106年中心任務案,其中明定組織發展委員會依《黨章》規定,完成辦理地方黨部主委直選事宜。黨中央5日開始,在全國22縣市舉辦黨代表說明會,彙整基層意見後做最後拍板。
縣黨部主委林滿正表示,黨中央推出縣市黨部主委直選改革方案,規劃未來將改由黨員直選,並徵詢地方黨代表相關意見,期望能力求完善的規範以及周全的配套。
依規劃主委候選人資格為國民黨黨員,入黨或回復黨籍滿4個月,黨籍完備,依規定繳納黨費,具有黨權,曾任或現任小組長以上幹部,經具黨權之黨員百分之三以上連署者,並符合黨章第三十五條廉能條款之規定者得申請登記。黨員參加連署推薦及投票,以入黨滿4個月,具有黨權者為限,並應親自為之。
選任的縣市黨部主委任期為2年,連選得連任乙次。候選人於登記時,得繳交2年募款責任額新臺幣1百萬元現金,未當選者於選後退還,當選者款項送交行政管理委員會財務室代管,依地方黨部需求撥交地方使用。
黨代表提出,候選人資格應符合黨中央在地用人,用在地人原則,應納入設籍年限,而有關主委職權範圍也需詳細說明。另外,繳交2年募款責任額達新臺幣1百萬元現金,額度實在太高,離島性質不同於台灣,地區不僅黨員人數少,且較缺乏經費來源,應加以調整修正。
「縣市黨部主委直選」連江縣十九全黨代表暨縣委員座談會昨天上午10時於連江縣黨部二樓禮堂舉行,中央黨部組發會組營部編審彭湘甯會同主委林滿正說明縣市黨部主委直選制度事宜,並與黨代表及縣委員交換意見。
國民黨縣黨部黨代表暨縣委員座談會 討論地方主委直選制度
- 2017-01-09
連江縣黨代表暨縣委員座談會昨天舉行,針對縣市黨部主委直選制度事宜討論並交換意見。(圖/文:吳嘉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