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週休二日 公務人員上下班時間明年起調整

  • 2000-12-12
【本報訊】為配合公務人員週休二日,連江縣政府自 明年元月一日起調整上下班時間,其中,下班時間延長 至下午五時卅分,縣府要求同仁依規定時間上下班,且 必須親自辦理到退登記。 配合「公務人員週休二日實施辦法」自九十年一月一 日施行,縣府調整所屬各機關、學校(職員)上下班時 間,並要求所屬應依規定時間上下班,每日上下班須親 自辦理到退登記,如有辦理不實者,應予懲處。 有關上下班及辦理到退登記時間調整如下: 一、每日上午八時上班(打卡或簽到至八時二十分) 八時十分到達者為遲到,八時二十分後到達為曠職;中 午十二時下班,打卡或簽退至十二時二十分。(中午下 班是否打卡或簽退,暫由各機關學校自行視實際情形決 定。) 二、下午十三時卅分上班(打卡或簽到至十三時五十 分)十三時四十分後到達者為遲到,十三時五十分後到 達者為曠職。 三、下午十七時卅分下班(打卡或簽退至十七時五十 分止)。 四、公務人員於辦公時間開始十分鐘後到達者為遲到 ,二十分鐘後到達者為曠職;下班時間十分鐘前離開者 為早退,二十分鐘前離開者為曠職。但有職務上之理由 或其他特殊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