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我一片青天-九十年農漁會選舉反賄選專頁/法務部提

  • 2001-02-23
鈔票換選票 選民是輸家 ●為什麼不能賄選:賄選敗壞風氣,使選舉無法公平 ,扭曲選舉結果,使好人不出頭,不買票、不賣票,選 舉才公平,好人才能出頭。 ●買票當選的一定撈鈔票:競選靠鈔票,當選撈鈔 票,為了回收買票錢,當選後一定加倍撈回,地方派系 、金融貸款、營私舞弊、敗壞風氣,吃虧的還是全體會 員! 賄選的法律 ●買票、賣票都算賄選:根據農會法及漁會法的規定 ,在各種選舉(會員選代表、代表選理事、理事選理事 長以及理事聘任總幹事),買票、賣票及搓圓仔湯都構 成賄選。 ●賄選花樣多,通通逃不過:買票的花樣很多,不管 是發放「走路工」、「便當費」、「車馬費」、「打工 費」;或用「簽六合彩」、「龍lash;會存根兌換現金」、「 代繳稅款」、「買身分證」、「招待旅遊」、「小額貸 款」、「贈送紀念品」、「流水席」、「摸彩晚會」、 「前金後謝」等等名稱,都構成賄選。 ●開口買票,就算賄選:對於選民表示給予金錢或其 他好處,而要求他投票支持某人,縱使選民尚未同意或 並未接受賄賂,也構成賄選。 ●幫人買票,一樣犯罪:賄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