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鼓勵民眾汰舊換新 老舊汽、機車完成報廢即可得

  • 2001-04-05
 【中央社電】為降低老舊汽、機車對空氣品質的影響 ,環保署從今年開始將動用新台幣三億元空污基金,凡 是出廠日逾十年的汽車或逾七年的機車通過年度檢驗的 車輛,完成報廢手續者,即可透過○八○○○八五七一 七回收專線洽詢,每輛汽車可領取一萬三千元獎勵金、 機車每輛三千元。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出,過去動用資源回收基金鼓勵 民眾將老舊汽、機車報廢,以減少空氣污染,同時也採 取罰責來取締高污染車輛,實施的成效相當顯著,其中 老舊機動車輛的排放污染量比新出廠的汽機車高出七至 十倍是主要原因,環保署盼以經濟誘因鼓勵民眾汰舊換 新。  為加速淘汰老舊汽機車,環保署今年特別動用空氣污 染防制基金三億元,每輛汽車補助一萬元,機車每輛二 千元,再加回收獎勵金汽車三千元、機車一千元,因此 今年完成回收手續的車主,汽車車主有一萬三千元補助 獎勵金,機車車主有三千元補助獎勵金。  環保署說,立法院近期內將審查此一部份補助金額, 通過後,完成回收手續民眾,即可選擇領取大眾捷運車 票或支票。  民眾若有老舊汽、機車符合回收條件,先行影印汽車 、機車行車執照,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