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小三通後,馬祖地區民眾在大陸地區就醫
自付醫療費用可申請退費嗎?中央健保局台北分局表示
,若是不可預期的傷病或緊急分娩,得申請核退醫療費
用,申請期限為就醫或出院起六個月內。
健保局台北分局表示,健保保險對象於國外或大陸地
區探親、旅遊或洽公期間發生不可預期之傷病或緊急分
娩,必須於當地醫療機構就醫或分娩,得申請核退醫療
費用。但如果為可預期之傷病,刻意前往國外或大陸地
區就醫,如至大陸換腎,則不符合核退條件。
申請期限應自急診、門診治療當日或出院之日起六個
月內申請,逾期則不予核退。申請者應檢具自墊醫療費
用核退申請書、醫療費用收據及明細、診斷書及出入境
證明文件影本,向投保單位所在地之健保局轄區分局申
請退費。
核退標準採保險人核實給付,但申請費用高於其急診
、門診治療當日或出院之日前一季本保險支付特約醫學
中心(例如台大、榮總及馬偕等醫院)急診每人次、門
診每人次、住院每人日平均費用(急診每次約二千元、
門診約一千元、住院約五千元左右)標準者,其超過部
分不予給付。另屬保險人所訂之論病例計酬或定額給付
之案件,
小三通後 民眾在大陸地區就醫自付醫療費用可申請退費
- 2001-0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