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人為快樂之本。」這是青年守則中的一條,遇人
有困難時伸出援手,是人與人相處的基本美德。幫助他
人本應是極自然的事,看到他人因自己的出手相助而得
以瀏lash;脫困境、解除危機,應該也是非常快樂而滿足的事
。只是,現今社會人與人之間逐漸疏離、冷漠,對彼此
很難產生安全感與信任感,一個幫助他人的簡單行為,
經常被誤會成動機不單純,有時甚至惹來糾紛,讓這樣
一句鼓勵有為青年的話,聽來有點諷刺與可悲。
某日讀到一篇文章,標題寫著:「助人之前先報警。
」再細讀內容,原來作者也曾是熱心助人的有為青年,
但因好心助人被錯當成了加害者,百口莫辯又無有力證
據能證明加害者已逃逸,自己只是那個只顧救人之急,
忽略保護自己的「笨蛋」。有了這樣不愉快的助人經驗
,他除了感嘆整個社會與人心不再單純可愛,也以自身
慘痛教訓奉勸有心助人的仁人君子,行善莫太過一廂情
願,為避免助人變害人,有理說不清,還是報警處理比
較妥當。
見死不救,在道德良心上是絕對說不過去的,但熱心
助人者希望自己盡心盡力幫助別人,喚來的是鼓勵與感
激,而不是責難或糾紛。試想遇見有人休克昏倒,
互信才能互助/默人(民意論壇)
- 2002-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