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竿航空站停車場今起正式收費 前30分鐘內免費

  • 2017-03-01
 南竿航空站停車場今起正式收費,汽機車出場前請先持停車票至航廈大門兩邊全自動收費設備繳費。(圖/文:吳嘉榮)

 南竿航空站停車場今起正式收費,汽機車出場前請先持停車票至航廈大門兩邊全自動收費設備繳費。(圖/文:吳嘉榮)

 【記者吳嘉榮報導】南竿航空站停車場今起正式收費,停車30分鐘內免費,停車場開放時間為上午6時30分至晚間10時,逾時將無法取車,請於隔日開放時間內取車,全自動收費機位於航廈大門兩邊,晚間7時後僅開放靠近航警辦公室旁邊大門收費機。
 收費標準,小型車停車30分鐘內免費,超過後每小時收20元,每日最高以8小時計收,每日最高150元;非國定假日減收每日最高60元。機車停車30分鐘內免費,超過後每小時收5元,每日最高以6小時計收,每日最高30元;非國定假日減收每日最高15元。
 南竿航空站表示,身心障礙者免收停車費,限持有駕照、行照及身心障礙手冊且姓名相符者,並持計時停車票至辦公室辦理過卡登記後免收。計時停車票請妥為保管,出場前請先持停車票至全自動收費設備繳費,繳費後須於30分鐘內開車至出口刷卡出場,逾時須再補費。無票或遺失者,應攜帶行照、駕照等相關證件驗證,停車費並按查證資料,逐日累計收費,並繳交磁卡工本費。
 南竿航空站說,車輛進、出停車場應遵循場內標誌、標限或依管理人員指示方向進出,車輛停放時,應依標誌、標線、停車格位佈設方式入格停妥車輛,以確保安全。如有任意停放致妨礙其他車輛行進或停放者,得依停車場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將車輛移置適當處所,並得請求汽車新臺幣3000元、機車新臺幣300元移置費。如因違規停放導致停車場內意外事故或損壞相關停車設施,並應負損害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