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逢台灣訪視委員來訪,總是臨時通知某個單項要準備簡報、召開會議或臨時安排訓練示範給委員觀看。這樣的做法,是否真有必要如此倉促?難道不能在幾個月前就事先規劃與安排?究竟是委員行程的臨時變動,還是另有其他特殊原因?
隨著運動部的成立,基層訓練站回歸至各國中小、回到校園,讓更多孩子有機會參與台灣賽事或海外移地訓練,這確實是值得肯定的好事。但同時也應該審慎思考:相關經費是否會因此被挪作他用,或出現「做A買B」的情況?這部分應當要有完善的配套措施,避免資源錯置。
以棒球為例,成立基層集訓站,對地區棒球發展是一大進步;然而,馬祖的棒球多半集中在高中層級,但縣府卻規定基層訓練站不補助「國立高中」,這與實際需求顯然存在矛盾。馬祖高中雖屬國立,但各項單項運動多半集中於此,是否應該針對國立高中另訂相應的配套措施?
再舉例:
• 桌球:以高中生為主力訓練群體。
• 羽球:選手從南竿國小一路到高中,多數都集中在馬祖高中訓練。由於教練費不足,甚至還需家長支援;場地費過高,也只得依靠馬祖高中場館。
• 籃球:全縣運動,從小到大幾乎都在參與,平時主要依靠樂活館與馬祖高中兩地分流訓練。
• 角力:亦包含許多高中選手。
這些項目顯示,高中階段已是馬祖運動發展的核心。但棒球方面,若實際上國小或國中選手不多,為何卻能設置基層訓練站並跳脫「國立不補助」的原則?是否因棒球為「國球」而被特別對待?抑或是單純依體健科主導而定?
教育處 發表於 2025-09-01 17:05
感謝您對基層訓練站制度、資源分配與中央指派專家學者來馬所安排的現場訪視與建言,我們誠摯回應如下:
一、關於訪視安排與臨時通知:我們理解基層單位在面對臨時訪視時所承受的壓力,也認同「制度化規劃」的重要性。訪視委員由中央指定、主導及經費的補助,訪視委員擔任大學教職,暑期是委員訪視工作的最佳時間點,除了連江縣外,委員也負責其他縣市的訪視,往來之間協調後的時間的確有些倉促。經委員指導後,我們往後將採不定期施行實地訪視,依各校填報訓練時間、地點,讓各基訓站展現日常努力成果,實地訪查為主,書面資料為輔,以不造成基訓站的困擾。
二、全國22縣市,唯有本縣基訓站由各單項協會負責主導,其餘縣市皆由各級學校負責基層選手訓練。運動部成立後,我們也將依循中央一直以來強調的國小、國中、高中,三級制,持續推動「向下扎根」的理念,基層訓練回歸學校主導的執行。
三、目前棒球經費由中央直接補助經費,並未排擠其他基訓站項目經費,我們將強化跨項目協調,致力於讓資源能實質進入訓練現場及選手,避免造成訓練斷層及資源壟斷,確保每一位學生都能在公平訓練環境中揮灑汗水。
再次謝謝您的關心與建言,我們也會持續與相關單位保持溝通,有任何寶貴意見請與我們聯繫。
教育處體健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