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網友的關心 有關北竿塘岐設置工地型預拌混凝土設備1事,依照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公共工程工地型預拌混凝土設備設置及拆除管理要點」規定,離島地區機關辦理公共工程使用預拌混凝土,可於工程契約訂定規範,是有條件允許設置工地型預拌混凝土設備;且在避免危害當地環境條件下,需依同法第3點規定,得經主辦機關同意後設置,生產前並且須符合空氣污染防制法、水污染防治法、噪音管制法等相關法令,取得各該主管機關許可。 而且工地型預拌混凝土設備屬公共工程施工期間所設置之臨時性設備,並非一般的所稱的混凝土廠,依規定僅得提供公共工程所需,不得對外營業,且工程完工後應立即拆除,並列入驗收項目,在工程承攬廠商未拆除相關設備前,機關除不得支付尾款外,並得代為強制拆除,同時依政府採購法101條規定提報為不良廠商,相關機制有完整的配套措施,不致造成廠商設置後長期不拆除的問題。 所以後續北竿大型工程須設置工地型預拌混凝土設備者,本處將協助主辦機關需符合工程會管理要點規定設置條件,惟用地問題應加強與當地居民理性溝通,在兼顧工程品質與環境保護的前提下,避免衝突,同時遵守相關法規,以利公共工程順利進行。 連江縣政府工務處 敬啟
工務處 發表於 2025-04-10 08:46
謝謝網友的關心
有關北竿塘岐設置工地型預拌混凝土設備1事,依照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公共工程工地型預拌混凝土設備設置及拆除管理要點」規定,離島地區機關辦理公共工程使用預拌混凝土,可於工程契約訂定規範,是有條件允許設置工地型預拌混凝土設備;且在避免危害當地環境條件下,需依同法第3點規定,得經主辦機關同意後設置,生產前並且須符合空氣污染防制法、水污染防治法、噪音管制法等相關法令,取得各該主管機關許可。
而且工地型預拌混凝土設備屬公共工程施工期間所設置之臨時性設備,並非一般的所稱的混凝土廠,依規定僅得提供公共工程所需,不得對外營業,且工程完工後應立即拆除,並列入驗收項目,在工程承攬廠商未拆除相關設備前,機關除不得支付尾款外,並得代為強制拆除,同時依政府採購法101條規定提報為不良廠商,相關機制有完整的配套措施,不致造成廠商設置後長期不拆除的問題。
所以後續北竿大型工程須設置工地型預拌混凝土設備者,本處將協助主辦機關需符合工程會管理要點規定設置條件,惟用地問題應加強與當地居民理性溝通,在兼顧工程品質與環境保護的前提下,避免衝突,同時遵守相關法規,以利公共工程順利進行。
連江縣政府工務處 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