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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 114 年 5 月 4 日 農曆四月初七 星期日

馬上處理

有關留停、公拖及育兒補助

https://udn.com/news/story/7323/8193829

剛來馬祖政府單位工作,
新北市為緩減新手父母辛勞,
可以留停申請公托及保母補助,
請問連江縣是可以的嗎?
另學校一直停課的話,
公務人員家庭照顧假有支薪,
約用跟臨時工是否有支薪?
  • 人事處 發表於 2024-11-27 13:32

    親愛的同仁您好:
    依性別平等工作法規定,家庭照顧假日數併入事假計算,全年以七日為限,另依勞工請假規則規定,勞工請事假一年內合計不得超過十四日,事假期間不給工資,本府約用人員及臨時人員適用勞基法相關規定,所以請家庭照顧假不予支薪。

    連江縣政府人事處敬啟

  • 民政社會處 發表於 2024-11-27 11:59

    親愛的網友 您好:

    非常感謝您對幼兒托育相關服務資源的關心。相關服務資源的資訊提供如下:

    一、 家庭照顧假部份,依據性別平等工作法第20條:
    受僱者於其家庭成員預防接種、發生嚴重之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時,得請家庭照顧假;其請假日數併入事假計算,全年以七日為限。
    家庭照顧假薪資之計算,依各該事假規定辦理。

    二、 0-2歲以下托育補助及育兒津貼:
    (一) 公托/社區家園(每月補助):第一胎7,000元、第二胎8,000元、第三胎以上9,000元。
    (二) 準公共保母及托嬰中心(每月補助):第一胎13,000元、第二胎14,000元、第三胎15,000元。
    (三) 育兒津貼、保母/自己照顧(每月補助):第一胎5,000元、第二胎6,000元、第三胎7,000元。

    三、 本縣為協助養育兒童,強化家庭照顧功能並減輕家庭育兒經濟負擔,另有下列額外補助項目:
    (一) 0至2歲兒童尿布奶粉補助:每月最高1,500元,凡設籍連江縣0至2歲嬰幼兒且父母之一方亦設籍連江縣滿1年以上且累計設籍滿5年,所稱設籍連江縣1年以上,由申請日向前推算連續設籍連江縣1年以上,並自當月起生效,至滿2歲當月為止。
    (二) 好孕連連-孕婦營養品補助:每月最高1,500元,申請日之次月起至分娩次月起向後推算3個月。

    四、 本縣目前公托也已實施育嬰留停的小孩可以送公托,本縣113年10月30日已達實施全縣公托零排隊,比新北市更友善的育兒措施,減緩新手父母的辛勞。

    如有任何疑問歡迎來電洽詢0836-25022,22381連江縣政府民政社會處。
    連江縣政府民政社會處關心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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