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臺端反映關於天然災害發生後因交通中斷無法上班,其受影響期間如何請假一事,向您說明如下: 依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第13條第1項規定:「天然災害發生後,各機關、學校公教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自行決定停止上班及上課,於事後陳報機關、學校首長:……五、其他因地形、交通、水電供應中斷或供應困難,影響通行、上班上課安全或有致災之虞。」得自行決定停止上班及上i課,於事後陳報機關(學校)首長。 是以,因天候、交通等非人為所能掌控因素致無法如期返回工作崗位者,得經當事人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後,由服務機關衡酌實際情形,以視同天然災害停止上班處理。
人事處 發表於 2024-10-04 09:16
有關臺端反映關於天然災害發生後因交通中斷無法上班,其受影響期間如何請假一事,向您說明如下:
依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第13條第1項規定:「天然災害發生後,各機關、學校公教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自行決定停止上班及上課,於事後陳報機關、學校首長:……五、其他因地形、交通、水電供應中斷或供應困難,影響通行、上班上課安全或有致災之虞。」得自行決定停止上班及上i課,於事後陳報機關(學校)首長。
是以,因天候、交通等非人為所能掌控因素致無法如期返回工作崗位者,得經當事人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後,由服務機關衡酌實際情形,以視同天然災害停止上班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