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機、教師會與運動契機/林泉利 台北新店(意見橋)

  • 2003-01-11
  日昨聯合報地方版反映:「馬祖地區軍方引進自動 販賣機,嚴重影響地區商機,陳書廉理事長希望陳縣長 能向軍方反映並予暫停是項做為」,面對積弱不振的馬 祖店家,軍方此舉是繼大量撤軍後的「雪上加霜」的傷 害,站在軍民一家共同體的立場,軍方「自力救濟」應 違背了是項精神,如果軍方依然故我,往後軍民關係只 疏不親了,因為有一方先違反了默契。  或連lash;馬祖「雜貨店」的價格偏高,其中店家是否有「 奇貨可居」心態,端視業者商業道德。但站在軍方及觀 光客消費「標準」,如果一直處於不合理「待遇」時, 做出「具體」抗議,其實可以理解的,在這一方面,連 江縣商會該是合理規範「物價」時候,必要時協助公佈 那些店家「表現差強人意」,「殺雞取卵」的不智行為 ,鄉親們做生意能不知道這番面道理?所以責人之前, 何妨也先反省自己。  幾個月前馬港鄉親陳應城君曾給予筆者來電,希望能 代表達一下馬祖商機不再的「窘境」,筆者也曾委婉建 議其集合馬港店家,會見縣長解決共同的問題,特別是 軍方儘量避免「與民爭利」或「自給自足」做法,後來 並無下文,但今衍生自動販賣機事件,此應是可以預期 料想的「結果」,只可惜當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