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龍罰單 機車馬祖行駛卻收到北市違規通知單 車主盼

  • 2003-01-13
  【本報訊】機車在馬祖行駛,卻收到來自台北市交 通局所寄發的停車不依規定繳費的違規通知單,讓這位 在連江縣政府服務的陳姓車主感到啼笑皆非。究竟為記 載錯誤或有不法之徒偽造車牌,車主盼北市交通局查明 真正原因,避免更嚴重後果。 一位服務於連江縣政府的陳姓車主,昨天收到一張來自 台北市政府交通局所寄發的交通違規通知單,違規事實 為在道路收費停車處所停車不依規定繳費,日期為去年 十二月七日十三時,地點為達成平面停車場。  據車主表示,他所有的這輛車號A0H-045的機車,四年 以來都在馬祖行駛,從未在台灣本島行駛過,通知單上 所記載的時間,當時他本人仍在馬祖上班,車輛更不可 能會在罰單上所記載的地點停車,更遑論未依規定繳費 。  據陳姓車主表示,在收到罰單後,他便立即以電話與 台北市交通局聯繫,北市交通局要求他將行車執照、通 知單影本並敘明事實理由退至台北市停車管理處,由該 處做進一步處理。  據瞭解,在馬祖行駛的「汽車」有可能經由「臺馬輪 」運往台灣本島行駛,但機車在載運至馬祖後再運返台 灣本島的情況則極為少見。這樁機車在馬祖卻被台北市 交通局所轄人員開立罰單的烏龍事件,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