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局、觀光局九十二年度重點工作

  • 2003-03-06
 --財政局 一、 靈活財政調度、健全本縣財政、杜絕浪費: 本縣歷年來,財政均賴中央挹注,近年來受中央財政緊縮,更顯本縣財政捉襟見肘,本年預算歲入為二、○四四、○六八千元,歲出為二、三一二、一三六千元,歲入歲出短差二六八、○六八千元,其中差額七○、○○○千元,由歷年歲計剩餘填補,另預計借款二億元,以達歲出入之平衡。為求靈活財政調度,已將景管處委託本縣代征土地補償費一億五千多萬元轉存為六個月之定存,增加縣庫孳息收入,另密切注意公庫法之立法修正進度,以紓解財政調度壓力。 二、 建立全縣正確之財產資料 目前全縣各機關學校之財產,大部份均已建置電腦,惟仍有少數機關(包含本府)單位,尚未健全,由於財產管理人員素質不一,本府本年度將澈底從基本面做起,預定三月初赴金門縣政府觀摩,三月中旬安排電腦實務操作教育訓練,六月份訂定檢查計畫,實施盤點、清查,並做獎懲評比,確實做好財產管理,預訂十一月底前完成。 三、 整頓規費,並研擬公產出租及租金收入調整之可行性 自九十一年十二月十一日規費法立法公布後,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地方政府可以收取行政規費及使用規費,本局將深入並檢討、整理分析,預定七月三十一日前完成整頓規費收取、公產出租、租金收入調整作業,以增進財源。 四、 研究開徵地方稅之可行性 地方稅法通則於九十一年十二月十一日立法公布後,地方政府據此可以開徵臨時稅課、特別稅課及附加稅課,本縣稅源有限,可開徵之稅目亦少,稅款亦不豐,但仍請稅捐處同仁多留意台灣省各縣市及同為離島之金門、澎湖對地方稅課之資訊,藉以為本縣借鏡。 五、 檢討本縣特種基金戶之經費撥補使用,並評估其效能,本縣為因應各種特別政務之推行成立十三個特種基金,惟基金之撥補使用,是否具有效能?有否造成浪費或造成資金積壓,本局將詳加適時重新個別檢討,以活絡財政資金應用之效能,提昇財政調節之靈活度。 --觀光局 一、 觀光遊憩發展 (一) 觀光工程 1、「媽祖巨神像」工程土地取得、先期規劃設計及基地整建。 2、風景點零星整建工程,期以完善設施供觀光客遊憩。 (二)觀光推廣活動 1、 策劃舉辦本年度「媽祖聖誕」、「莒光花蛤節」等系列觀光活動,並配合各鄉節慶活動。 2、 為提高馬祖能見度,積極參加四月份於台中及十一月份於台北舉辦之國際旅遊展。 3、 持續辦理賞鷗活動,並延伸海岸地景參觀,以豐富生態旅遊。 4、 印製風景摺頁、戰地護照、吃喝玩樂在馬祖消費手冊,以達宣傳效果。 5、 加強與新聞媒體連繫,主動提供最新旅遊資訊,包裝行銷馬祖。 (三)從業人員訓練 1、 賡續辦理第六、七期導覽解說員訓練,以提昇導遊人員品質。 2、 提高觀光客住的品質與安全,加強旅館、民宿輔導合法化及講習觀摩。 3、 強化旅行業輔導管理,並配合民間觀光社團辦理觀摩活動。 (四)餐飲業活動 1、 赴大陸地區觀摩學習,以期利用兩岸食材資源,發展地區特色菜餚研發。 2、 配合中華美食展,輔導地區大廚參加國際美食比賽,提昇專業技能。 3、 特色菜餚食譜製作、印刷與宣傳。 4、 預計於十一月舉辦「黃魚饗宴」等美食活動,並邀請漁業署魚食推廣小組指導。 二、兩岸事務交流 (一)為慶祝地區元宵佳節及促進兩岸文化交流,特於二月中旬邀請大陸連江縣閩劇團來馬公演,並與介壽、中正兩校作閩劇學術研討交流。 (二)協助地區海上貨運業者向大陸交通部門爭取馬祖│馬尾貨運航線。 (三)協助地區各廟宇管理委員會引進大陸匠師興建或修繕廟宇。 (四)於四月底在南竿室內體育館主辦「福州商展」,邀請大陸福州地區籌組五十攤位來馬展出,參展商品項目主要包括日用品類、工藝品類、包裝食品類、文教體育用品類及傢俱類。 (五)於四月下旬假縣立文化中心配合中華救助總會辦理「二○○三春季在台大陸配偶相關法令說明會」。 (六)爭取大陸交通部門改善馬尾客運站各項硬體設施,並增加電腦軟體設備與長樂機場連線,期速達「落地簽」效能及取消「團進團出」等不合理措施,增加鄉親往返旅遊探親等便捷性。 (七)配合陸委會落實「小三通」政策,定期或不定期舉辦各項宣導說明會,並適時安排中央部會官員與地區「小三通」業者進行實務論壇。 (八)爭取大陸旅遊部門開放民眾來馬祖觀光旅遊,並輔導旅行業者做好各項接待事宜。 (九)為方便地區鄉親、大陸配偶、台商及台灣團體往返大陸旅遊、探親或進香交流等事宜,於每週二、五安排固定航班行駛馬祖-馬尾航線,並為減輕客運業者營運虧損,特擬定輔導審核計畫,專案向中央爭取經費補貼,以活絡「小三通」航運市場,縮短兩岸經貿旅遊交流距離。 (十)協商於本年農曆端午及中秋節慶,試辦馬祖南北竿與福州長樂機場直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