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惜水資源 島民須有共識

  • 2003-03-23
 陽光、空氣、水是我們不可缺少的生存要素,而陽光、空氣由於是無形產物,不會因區域而不同,但「水」卻受制於地理環境及人為因素影響甚鉅,遂突顯其特殊性與重要性。 馬祖降水不多,加上無河流,雨水大部份逕流入海及水庫蒸發。每年乾旱期一到總有水源吃緊,甚至有分區供水及斷水情形發生,無論地面水或地下水,都是值得珍惜的有限資源。 水資源在馬祖已成為當今重要課題,當然水資源的有效開發是需要永續經營的,但是有效管理,亦是甚為緊要。因之,地面水或是地下水,必須透過制度運作來公平分配,當面對缺水問題時才能有所因應。 水資源的永續利用,攸關地區生存發展及產業經營,是一種全民共享的重要天然資源,但水資源的豐枯與時空分布具有高度不確定性,加上水質、水量維護不易,可供利用的水資源相當有限。 「一般民眾多誤以為在私人土地上可以任意鑿井取水,其實這是種錯誤的觀念。」的確,民眾的這種想法或作法是不對的,因為依據水利法「水為天然資源,屬於國家所有,不因人民取得土地所有權而受影響。」所以,任何取用國家水資源之行為,都必須在符合水利法令規範的基礎上才能取得水權。 落實水權管理實為水資源管理中的重要環節,也是一種必要的行政措施,水權登記一方面可保障權利人的用水權益,另方面政府可有效運用水資源,達到其安定性、經濟性、效率性與永續性,進而謀求地區社會整體利益與民眾福祉「愛惜水資源,島民須有共識」,我們希望地方積極做好水權登記作業,透過水權制度,有效掌握水資源分佈與利用現況,而民眾也要確立正確認知合法用水,以享受「水」的真正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