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見橋/鼓勵、肯定與紀念/林泉利(台北新店)

  • 2003-04-13
 日前搭飛機回馬祖,下機之後第一個話家常的鄉親竟然是昔日中正學生,他目前任職於馬報,根據董姓學生說法:自從有了彩色印刷後,因為委託台北印刷,所以他必須每天第一航班要在南竿機場「接報」,然後返回報社,再由派報生一一送到各機關、住家、行號、店家::::因為報紙是現代人的精神食糧,三百六十五天中,除了過年少數幾天「暫停」外,大多數的「全勤」是必要的,因此他(她)們的認真與負責,我們除了感激外,還是要不時的說一聲「謝謝」呀!印象中,筆者家中除了自己買報紙外,也有兩份是長年訂閱的,雖然有時「晚到」或「不準時」,但我總是以關心代替責難,因為當事人總是有些理由而慢了一些:::在地區公家機關分布甚廣,送報先生、小姐如果慢了一點,予以「出言不遜」或大聲指責,這樣不妥吧!給幾句感謝的話不是更具「人情味」?再說他(她)們都是我們的鄉親呀! 從最近的優秀青年表揚到各種節慶,如模範學生、母親、婆媳、夫婦、父親到優良老師、工人、公務員,在地區因為人口較少,只要稍微「傑出」,用輪的都可能排到,因此是否「實至名歸」,大家也不必計較太多了。不過筆者以為模範或優秀都應具有實質「肯定」指標,政府要以鼓勵拔擢,當事人接受表揚時更要因為榮譽而踴躍出席,所謂「神聖」也在於此。據說有些受獎者漫不經心,心態可議,如果實際並不如所表揚內容,惹得街頭閒話、蜚長流短,承辦單位與推荐團體則該受懲罰。君不見「選美活動」中對獲選的小姐出線之後的言行追蹤非常嚴苛,一旦有不妥「表現」即可能立刻予以「除名」。日前台北縣政府表揚全縣二百九十九名公私立國中、小及高中職模範生,曾參寶副縣長以「一輩子的榮耀和紀念」與同學生共勉之:::大哉斯言,既然名氣上給予模範或優良的肯定,如果之後不珍惜、甚至惡形惡狀,筆者希輿論各界能予以大肆聲討,因為他(她)們不自愛呀!斯名、斯譽又怎可「掃地」乎? 日前馬祖戰爭「紀念」館已在籌備計畫興建中,一如台北二二八紀念公園、金門八二三戰爭公園:::當過往的如戰爭或不幸事件所留下的「痛苦」,辛酸的印象與記憶,或藉此記取衝突的教訓,或緬懷內戰所留下紀念事蹟,相信以曹原彰立委的智慧及中央、地方的配合,未來不管建在南、北竿那一個角落,只要規劃得宜,都可能是一個值得觀光景點,值得告訴年輕朋友國共內戰所留下來不愉快的「經驗」,進而知道戰爭與對立是最不人性的「互動」,活的機會教育,或許這些都是戰爭紀念館有必要設立之原因所在。 不過筆者以為在蒐集文獻上務必周延與謹慎。值此兩岸三通交流頻繁、氣氛和諧之際,在諸多如「殺朱拔毛」、「反共抗俄」、「漢賊不兩立」以及歷來反共文宣、文告、仇匪、恨匪「證據」將多如牛毛,如果予之一一陳列,固然可以「傳真」,但是不難想像可能觸及對岸來馬觀光、交流「客人」的敏感反應。因此對台北,在地民眾的導覽有必要「真實」,對大陸一方的感受也一定要謹慎處理。至於舉凡大型軍機、軍補船艦「模型」製作較不困難,民防服裝、槍械及訓練備戰昭昭記錄「存證」,則要趁早「張羅」,而地方耆老逐漸老去之際,多方徵詢、求證五十年來的「印象」保留更是馬虎不得,所謂的「開始是成功的一半」,能不慎始乎? 「鼓勵」可以激勵下屬士氣,給送報生一個「溫暖」只是順口的問候,做一個有情的馬祖人又有何困難?「肯定」足以表彰當事人繼續努力,喚起社群見賢思齊,所有已經「受獎」的也請念茲在茲的珍惜榮耀吧!願意從此「好還要更好」,有何做不到之處?「紀念」代表劃時代不同時間的比較,進而從感懷留取刻骨銘心的回憶與不再重蹈覆轍的教育意義,如果已經決定要「建館」,就此希盼大家一起為有紀念價值的場館催生吧!拭目以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