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壽體育館在千呼萬喚中終於正式開放,教育局也基於使用者付費觀念,訂定管理與收費標準,這是值得鼓勵與肯定。 但是進一步看該管理與收費辦法,有點失望,藉此提出些許意見,以供參考: 1、平日一小時五百元不知如何推算出來?本縣僅此一座正式的室內運動場地,基於推廣運動立場,是否考慮能儘量降低費用? 2、場地租用方式太單調:::偌大空間,卻未曾考慮可否分開租用,假設舉辦的運動不需要如此大的場地,可否只租用部分,也收部份費用? 由於上述二項,令人感覺,體育館只考慮籃球使用,用地較小的體育項目—舞蹈、桌球、羽球根本無法使用(因為不符合經濟:::請問誰會四個人打球而去租一個體育館,花一小時五百元?因此也造成了雖然開放使用,卻乏人問津,所謂「開放使用」是有名無實,也扼殺了馬祖的運動發展。) 南竿目前僅此一個正式的室內運動場所,一般民眾僅能使用此處做室內運動(學校場地又不開放),主管單位應對此運動場朝多功能使用的目標規劃,因此租用方式也應有所規劃,而不該是僅有一種租用模式(整個出租)。 建議教育局,去看看人家台灣學校的體育館怎麼給自己學校社團使用的(人家也有租用給民間)。 請不要訂個管理辦法就當事情了結了,到最後沒人租用,還不是荒廢了?又成了七館八館沒人使用的地步,這樣的使用率,難怪人家說馬祖浪費公帑。(摘自馬祖資訊網)
讀者來論/介壽體育館的使用/文:過客
- 2003-0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