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49年政府撤守金馬之後,開始實施,「實驗戰地政務施政綱要」將近四十年,這期間,在金馬戒嚴時期採軍事高壓統治,實施各種管制,其中包括:宵禁管制、燈火管制、入出境管制、電信管制、金融管制、電器用品管制以及其他如建築、漂流物、照相機、攝影機管制,使得民眾日常生活倍受限制,人權不受重視,思想沒有自由,金馬民眾若犯法,則視同軍人,皆交由軍法審判,遇到判決不公,民眾不能請律師,亦無人辯護,嚴重影響憲法賦予人民的基本人權,當時的政府機關又動輒以行政命令任意拘禁或處罰人民,其中最恐怖的是,「動員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1950年6月13日公佈),政府動輒扣人民「匪諜」、「通匪」、「知匪不報」的大帽子,民眾若被依「戰地政務委員會條例」,以匪諜案逮捕,當事人幾乎都難逃軍法審判的命運,輕則被無故禁錮刑求、重則慘遭殺害,其慘烈的下場與台灣地區二二八事件及其後的白色恐怖個案相比,有過之不及,不遑相讓。但是這一些慘絕人寰的白色恐怖事件卻無法像台灣的二二八事件獲得「轉型正義」,獲得政府的道歉,恢復名譽還其清白、給予平反以及賠償,原因是金馬地區實施戰地政務當時之環境,地區資訊管道完全被封鎖,國人無法獲得資訊,自然,發生在金馬地區的白色恐怖案,以及國軍因軍事勤務致人民傷亡財產損失的個案,便無法藉由媒體傳播力量受到國人的重視,加上以當時的政治環境,受難者家屬在高度白色恐怖的陰影下,為了保命皆如驚弓之鳥,為避免遭受二次迫害,都忍氣吞聲噤若寒蟬。
自其2000年就任福建省政府委員以來,七年間接受鄉親囑咐的陳情案,就以戰地政務期間人民無故被軍事審判案以及軍事勤務致人民生命財產損害等個案最多,其中包括匪諜案、思想犯案、軍人殺人滅門血案,以及政府違反憲法,以行政命令任意剝削人民的工作權及侵占民眾的財產權等個案,不勝枚舉,長期為金馬地區鄉親奔走爭取權益,才了解及見證了許許多多不為人知的黑幕,雖然其中有部份獲得平反,但是也有相當部份即便是政府相關單位已經承認過失,但是並無法如同台灣二二八事件一樣,獲得「轉型正義」,這一些肇因國共內戰而引起的金馬白色恐怖悲劇,當時政府所造成的過錯或許可以原諒,但是卻不容被遺忘。隨著地區人口老化速度加快,為了避免見證這一段歷史的失真,為了忠實的紀錄歷史,「戰地政務戒嚴時期金馬地區白色恐怖及軍事勤務受難者個案口述歷史調查計畫」將於日內成立工作團隊,工作團隊包括地方文史工作者江柏煒、陳長慶、董振良、葉鈞培、翁明志、吳正庭、黃振良、林怡種……等人(歡迎有興趣的馬祖鄉親也加入),預計在八個月之內完成口述歷史田野調查、整理,並同時以電子影像、文字出版問世,期望能為金馬戒嚴及戰地政務期間的史實文獻忠實呈現出一點力,作一些貢獻。
戰地政務戒嚴時期金馬地區白色恐怖軍事勤務受難者個案口述歷史調查計畫/文:陳滄江
- 2007-04-04